113302820029764299/2018-90071
市發改局
規范性文件
BCXD02-2018-0001
有效
物價
2018-02-01
2018-01-30
面向社會
慈發改價〔2018〕4號
慈溪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慈溪海川天然氣管網建設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有關“支持南方有條件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天然氣分戶式采暖試點”的精神和《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加強天然氣價格監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浙價資〔2017〕139號)要求,為進一步減輕我市分戶式采暖居民家庭用氣負擔,經研究,并報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用氣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慈溪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和慈溪海川天然氣管網建設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的居民用氣戶。
二、調整階梯用氣量
將目前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制度中的第二階梯用氣量擴大到1800立方米,其余不變。即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為288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80元(含稅,下同);第二階梯年用氣量為288立方米以上18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36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為1800立方米以上部分,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4.20元。
三、其他事項
慈溪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和慈溪海川天然氣管網建設有限公司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并要向廣大用戶做好宣傳解釋,確保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用氣量調整工作順利實施。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實施的有關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和氣量,凡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