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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85K/2020-92025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本單位文件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020-05-28
2020-05-28
面向社會
慈環發〔2020〕17號
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以及教育科研事業的不斷發展,實驗室廢物(特指實驗室廢棄化學品、廢藥品、化學生物實驗產生的廢物等危險廢物,工業企業產生的除外)的數量呈現出一定的增長勢頭,實驗室廢物潛在的污染隱患也日益增加。加強實驗室廢物的處置與管理,既是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設美麗慈溪的必然要求。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科技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廢物處置監管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19〕23號)要求,為切實維護我市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實現實驗室廢物安全處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一、夯實產生者主體責任,著力解決前端分類不規范問題 ??
(一)強化源頭管理。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教育、科研、醫療衛生、檢測機構等實驗室廢物產生者是實驗室廢物規范管理的責任主體。各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應加強實驗室廢物基礎信息管理,根據相關法規對照經批準(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文件或固廢核查結果,結合教學科研實際,理清產廢環節,摸清實驗室廢物產生種類與數量、貯存設施以及委托處置等情況,并登錄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全過程綜合監管平臺填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等相關情況,醫療廢物通過衛生健康部門要求的系統進行申報管理。 ???
(二)落實“三化”措施。各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應按照固廢處置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制定管理措施,將其納入日常工作計劃。督促各實驗室責任人進一步減少有毒有害原料使用與資源浪費,鼓勵采取資源循環利用與就地減量化措施,支持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購置設備對實驗室廢物進行凈化和達標處理,切實減輕實驗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
(三)分類收集處置。各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要按照《實驗室廢棄化學品收集技術規范》(GB/T ?31190-2014)、《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有關要求做好分類收集工作,建設規范且滿足防滲防漏需求的貯存設施,并按普通有機類、普通無機類、含重金屬類、含汞等高危物質(除劇毒品外)類、劇毒廢試劑類、易燃易爆類、實驗室產生的醫療廢物等七分法進行分類存放,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備案、轉移聯單等管理制度,做到分類收集貯存、依法委托處置。? ??
二、優化收運者社會責任,著力破解收集轉運不便捷問題 ??
(一)建立健全實驗室廢物統一收運模式。對實驗室廢物產生量較小的單位(年產生量1噸以下),實施統一收運工作模式。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依托原有收運模式由寧波楓林特種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統一收運;根據寧波統一協調安排,醫療衛生機構實驗室廢液和劇毒化學品可直接委托寧波大地化工環保有限公司或寧波市北侖環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置,其余教育、科研、檢測機構等實驗室廢物可依托我市危險廢物綜合收集經營試點單位統一收運,并委托有資質單位集中處置,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應與上述單位簽訂委托收運或處置協議,如實記錄收運的實驗室廢物的種類、產生量,做好交接記錄。統一收運單位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有關要求,建設規范且滿足需求的貯存設施。統一收運單位要健全實驗室廢物收運體系,切實落實規范化收運工作要求,確保合法合規運輸處置;要保留與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之間實驗室廢物來往的相關記錄憑據,協助指導產生單位開展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備案、轉移聯單、信息系統填報等相關管理工作。 ???
(二)按需清運實驗室廢物。生態環境部門要做好處置企業、統一收運單位及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督促處置企業、統一收運單位按需清運、處置各類廢物,提高服務質量。統一收運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收集轉運工作,落實相關運輸車輛與人員,與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企業建立良性合作機制,根據需要加大清運頻次,確保按需及時有效地清運處置,嚴禁違法處置及傾倒。原則上實驗室廢物年產量不足1噸的一年清運不少于一次,年產量1噸以上5噸以下的半年清運不少于一次。???
三、明確各部門監管責任,著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一)強化組織領導。生態環境、教育、科技、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廢物處置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認真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協調溝通機制,強化宣傳培訓,督促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收運單位、處置單位落實各自職責,切實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實驗室廢物得到及時妥善處置。 ???
(二)明確職責分工。教育、科技、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別督促指導主管領域內相關機構如實申報其實驗室廢物(不包括醫療廢物)的產生及處置情況并完成固體廢物全過程綜合監管平臺填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實驗室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處置單位保障實驗室廢物妥善及時處置,監督指導實驗室廢物處置管理工作,并會同相關部門督促轄區收運單位建立健全清運機制。 ???
(三)加強執法監管。生態環境、教育、科技、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強化對實驗室廢物收集處置過程的監督管理,對相應違法行為要及時發現、嚴肅處理。對未按要求據實登錄信息系統填報、未設立實驗室廢物貯存場所、貯存場所貯存能力不足或不規范、未建立臺賬或記錄不規范的,要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對非法處置實驗室廢物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教育、科技、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將實驗室廢物規范管理等內容作為項目申報等事項的條件,切實夯實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的主體責任。 ?? ?
四、各部門聯絡員 ? ?
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業務科 吳鐵;聯系方式:63089002。 ? ? ? ?
市教育局教育技術中心 金光明;聯系方式:63919161。 ? ?
市科技局科技進步科 晉雪偉;聯系方式:89294637。 ? ?
市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科 潘金江;聯系方式:63829193。 ? ?
市市場監管局產品監管科 戎映君;聯系方式:6302514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科技局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