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0-97997
市經信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政務綜合類
2020-08-04
2020-08-04
面向社會
慈經信〔2020〕141號
各機關科室、局屬各單位:
《市經信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及決策程序暫行辦法》已經局領導班子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4日
市經信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及決策程序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規范經濟和信息化工作中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減少決策失誤,提高決策質量,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慈溪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慈政發〔2008〕96號)有關規定及要求,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及決策程序暫行辦法。
一、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局重大行政決策一般包括以下事項:
(一)制定或修改經濟和信息化領域的中長期規劃、重要規劃、專業規劃;
(二)制定經濟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措施;
(三)研究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國有資產處置;
(四)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原則,在職權范圍內進行一般性決策,不屬局重大行政決策。
有關突發事件應對的決策程序,適用突發事件應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辦法
(一)除依法應當保密或者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會穩定以及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決定的情形外,決策工作應當遵循下列程序規定:
1.對有關決策事項中直接涉及相關群體切身利益或者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組織公眾參與;
2.對有關決策事項中專業性較強的問題,組織專家論證;
3.對有關決策事項中涉及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環境保護等方面且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組織風險評估;
4.對決策方案進行合法性審查;
5.決策方案經合法性審查后,由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6.公布結果。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
(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根據具體情況,相關工作可以一并開展,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具體實施。
(三)重大行政決策涉及相關行政機關職能的,應當征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
(四)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涉及面廣或者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利益密切相關的,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均應當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可以采取公示、調查、座談、聽證等方式,并應充分利用政府網站等信息化載體。
(五)重大行政決策公示內容包括:
1.決策事項;
2.依據、理由和說明;
3.反饋意見的方式、時間;
4.應當公示的內容。
(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召開聽證會。
(七)對有關決策事項中涉及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且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應當組織風險評估。
(八)重大行政決策需報市委市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提出決策意見后,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九)重大行政決策的最終決定,除依法不公開的外,應當通過政務服務網以及其他途徑公布,便于公眾知曉和查詢。
(十)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保證決策的正確實施。
(十一)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糾錯機制,通過民意測驗、抽樣調查、跟蹤反饋、評估復查等方法,及時發現并糾正決策制定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適時調整和完善決策。
(十二)法律、法規或者上級有關文件對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