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1-138052
市醫療保障局
政協委員提案
醫保類
2021-06-28
2021-06-28
面向社會
一、理由
醫療保障制度作為政府公共管理的最基本制度,作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中敏感而重要的世界性難題,成為各國不斷探索努力改善的核心領域。現階段是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關鍵時期,是實現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階段,不斷完善基本醫保制度,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障改革之路非常重要和必要。
二、建議、辦法和要求
1.加大城鄉居民醫保的財政資金投入,使城鄉居民能更大力度享受國家醫保福利。
2.取消年度累計有效費用限額(改為能報銷多少金額),因為年度累計有效費用限額對有些參保人員的補助限制很大。
丁仲良委員:
您在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期間提交的第47號提案《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醫保的建議》收悉,經商衛生健康局,現答復如下:
2017年實施寧波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待遇水平有了較大提高,相應財政補助標準也同步提高明顯。2021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61.1萬,總籌資11.3億元,其中財政補助 8.13億元,人均財政補助1331元,與2017相比,財政補助增加了42.65%。
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于2017年1 月1日實現寧波市級統籌,寧波市域范圍同城同待遇,籌資標準與醫保待遇等相關政策由寧波市統一制定,各縣(市)無權制定相關政策。《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對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和待遇的框架作了明確,目前寧波市就貫徹《條例》正研究制定相關意見,您所關心的籌資和待遇問題也將作相應調整。
感謝您對我市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慈溪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