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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國資管理中心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2022-03-02
2022-03-02
面向社會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督促國有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標準等,監管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維護所有者權益。
2.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歸口管理市政府直屬公司黨建工作。
3.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經濟科學發展。
4.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董事會等建設,按照管理權限做好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有企業內部財務收支審計及專項審計調查。
5.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承擔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直屬公司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水平審核。
6.研究市級國有經濟和市屬國有企業運行狀況,指導國有企業風險管控,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交易、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執行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等工作。
7.按照出資人職責,協助行業主管部門督促指導市政府直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8.管理運行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企業。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慈溪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2年收支總預算53434.9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二、2022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收入預算53434.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2.9萬元,占1.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28.1萬元,占0.05%;其它收入52773.95萬元,占98.76%。
三、2022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支出預算53434.95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8.7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4.55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53227.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94.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19.67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534.4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7.25萬元,項目支出52853.22萬元。
四、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661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632.9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收入28.1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8.7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4.55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453.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94.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19.67萬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32.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33.54萬元,主要是本年度項目經費安排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0.35萬元,占11.14%;衛生健康支出(類)14.55萬元,占2.29%;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453.9萬元,占71.71%;住房保障支出(類)94.1萬元,占14.8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7.2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0.60萬元,下降7.69%,主要是退休人員經費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1.9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1.91萬元,增長100.00%,主要是國有企業軍轉干部費用列支功能科目調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4.16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0.55萬元,增長1.64%,主要是人員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7.08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0.27萬元,增長1.61%,主要是人員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1.16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3.20萬元,增長40.20%,主要是人員增加。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3.3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0.94萬元,下降21.71%,主要是公務員醫療補助減少。
7.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國有資產監管(款)行政運行(項)402.7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4.41萬元,下降1.08%,主要是國有企業軍轉干部費用列支功能科目調整。
8.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國有資產監管(款)其他國有資產監管支出(項)51.17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37.07萬元,增長262.91%,主要是項目經費安排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94.1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7.82萬元,增長103.33%,主要是人員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81.7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34.4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職(役)費、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47.25萬元,主要包括: 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3.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25.0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0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和各區(縣、市)等部門間指導交流工作及審計、券商、評級等中介機構人員就餐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25.00%,主要是公務接待批次減少。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費用。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本部門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費用。與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28.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1.8萬元,主要是本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增加。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19.67萬元,占70.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8.43萬元,占30.00%。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充社保基金支出(項)8.43萬元,主要用于補充社會保障基金。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款)其他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項)19.67萬元,主要用于解決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部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9.8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本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3.國有資產監管(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4.國有資產監管(款)其他國有資產監管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國有資產監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6.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充社保基金支出(項):指反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
17.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款)其他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項):指反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安排其他解決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