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58394
市政府辦公室
文件圖解
其他
2022-05-30
2022-05-30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寧波市政府辦公廳于4月22日印發了《寧波市穩鏈紓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辦發[2022]13號),梳理了了九方面47條政策措施,聚力減輕疫情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影響,助力工業企業穩產,全力幫助服務業領域企業渡過難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慈溪實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沖擊助力企業渡過難關,出臺《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穩鏈紓困助企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制定依據
《寧波市穩鏈紓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辦發[2022]13號)
三、主要內容
一、全面落實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一)加大留抵退稅力度。加大小微企業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制造業等行業”)的留抵退稅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金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并一次性退還其存量留抵稅額。
(解讀單位:市稅務局,解讀人孫雯雯 聯系電話0574—63712366)
(二)落實中小微企業稅費減免政策。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解讀單位:市稅務局,解讀人孫雯雯 聯系電話0574—63712366)
(三)加大服務業稅費減免。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繼續按照進項稅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加計抵減額,用于抵減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其中,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銷售額占比超過50%的納稅人,加計抵減比例為10%;生活服務銷售額占比超過50%的納稅人,加計抵減比例為15%。
(解讀單位:市稅務局,解讀人孫雯雯 聯系電話0574—63712366)
(四)減免“房土兩稅”。明確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四大行業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執行期延續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減免,第二季度按50%減免。納稅人所屬2021年度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可以享受疫情減免優惠的,可在2022年5月征期申報享受。
(解讀單位:市稅務局,解讀人孫雯雯 聯系電話0574—63712366)
(五)減輕企業社保負擔。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用人單位和職工各按0.5%的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
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至90%。
(解讀單位:市人力社保局,解讀人:高鶯,電話:0574-63938095)
(六)減免涉企收費。按規定繼續落實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半征收;繼續實施涉企不動產登記費零收費政策。
指導、督促銀行機構、支付機構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降費等政策。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鼓勵商業銀行在免收一個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不含不動戶管理費,同下)和年費基礎上,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降低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通過柜臺渠道進行的單筆10萬元(含,下同)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業務,商業銀行應按照不高于現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9折實行優惠。實際收費標準低于上述標準的,鼓勵繼續執行實際收費標準。銀行卡清算機構免收小微企業卡、單位結算卡跨行轉賬匯款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商業銀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費、掛失費,以及本票和銀行匯票的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銀行卡清算機構協調成員機構,對標準類商戶借記卡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在現行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實行9折優惠、封頂值維持不變,對優惠類商戶發卡行服務費、網絡服務費繼續在現行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實行7.8折優惠。收單機構應同步降低對商戶的收單服務費,切實將發卡行、銀行卡清算機構讓利傳導至商戶。上述措施中,票據業務降費期限為長期,其余降費措施優惠期限為3年(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的);票據業務、銀行卡刷卡降費對象為所有客戶(商戶),其余措施降費對象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解讀單位:市財政局、人行慈溪支行,解讀人:陳悅、岑超漢浩,電話:0574-63837299、0574-58585537)
(七)緩繳企業職工醫療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2022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企業,可依法申請緩繳,可申請緩繳的費款所屬月份為2022年4月-2022年10月,緩繳期限不超過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保留企業參保職工的醫療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其參保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解讀單位:市稅務局,解讀人孫雯雯 聯系電話0574—63712366)
(八)緩繳住房公積金。對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申請緩繳。本次階段性緩繳的時間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繳存單位可在每月1-20日申請辦理緩繳業務,審核通過的,最長緩繳時間從申請當月到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自動恢復正常繳存,并一次性補繳緩繳期按規定應匯繳的住房公積金。
(解讀單位:市住建局,解讀人:張權,電話:0574-63961198)
(九)降低企業用水用能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實行用水、用氣等“欠費不停供”,所欠費用允許3個月內補繳。鼓勵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的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工商業用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現貨市場運行時,暫不承擔輔助服務、成本補償等市場分攤費用,執行時間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讀單位:慈溪市發改局,解讀人:徐立科,電話:0574-89591833)
(十)減免經營用房租金。
1.房租減免范圍。減免對象為2022年承租全市國有企業國有房屋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國有房屋是指產權為各級國有全資、國有控股及國有實際控制企業所有的經營性房屋,包括寫字樓、商鋪、 攤位、倉庫和廠房等,不含土地和住宅等。關于小微企業界定范圍,可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小微企業名錄查詢”模塊。個體工商戶是指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
2.房租減免期限。(1)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承租國有企業房屋的承租方,免除3個月租金。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1年的,按實際承租時間占全年比例享受免租。(2)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增加減免3個月租金。租賃合同存續期間,2022年我市有地區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承租國有企業房屋的承租方增加減免3個月租金。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1年的,按實際承租時間占全年比例享受免租。(3)在市外的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按照屬地政策執行。
3.房租減免方式。國有房屋出租單位要通過與承租方簽訂協議落實減免租金。(1)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減免的租金經協商一致,優先從合同期內后續未繳納租金中抵扣。后續未執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的部分,可以延長租期或由出租企業直接返還。(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企業按合同覆蓋的租期范圍,直接減免相應期限租金。
4.減租完成時間。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要力爭在上半年完成主體工作;本《通知》發文之日后慈溪有地區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原則上在被列為中高風險地區或合同生效后2個月內完成租金減免工作。
5.其他事項。(1)對于所屬股權多元化企業要積極溝通協調,爭取廣大中小股東的理解支持,在履行規范的內部決策流程后對租金予以減免。(2)國有企業因落實穩鏈紓困助企政策減免的房租,在經營業績考核時視同利潤。(3)各市屬國有企業要充分針對中央巡視反饋整改中暴露出的問題,重點關注和妥善處理好減租政策宣傳不夠導致執行減租標準不到位、允許轉租的經營性房屋對最終承租戶減免租金不到位,以及涉及經濟糾紛或司法訴訟、承租戶未主動履行申請手續或失去聯系未及時落實減租政策等問題。
(解讀單位: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解讀人:洪汝,電話:0574-63087591)
(十一)補貼企業防疫支出。根據寧波市疫情防控辦公室確定的餐飲、零售、旅游、文化娛樂(含網吧、影劇院等)、公共交通運輸(含出租車、網約車)、建筑業、民辦養老及教育機構等領域重點人員參照核酸檢測重點人群“應檢盡檢”政策,到全市指定的核酸檢測點進行免費檢測,檢測所需經費由寧波市與慈溪市財政各承擔50%,并由慈溪市衛健局會同財政局定期與核酸采樣點結算。
(解讀單位:市衛生健康局,解讀人:蔡言昵,電話:0574-63990808)
(十二)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對按規定自主開展新入職員工崗前技能培訓的企業,按6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鼓勵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自主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給予最高800元/人補貼。
(解讀單位:市人力社保局,解讀人:王燕,電話:0574-63938073)
(十三)加強企業信貸保障。穩定企業信貸預期,協助企業轉續貸,不抽貸、不斷貸;對暫遇困難但前景良好的企業,支持增量貸款。加強對小微企業、小微園區金融扶持,做好兩項直達貨幣政策工具的接續轉換工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力度。統籌安排各類財政專項獎補資金用于財政貼息和風險代償。
(解讀單位: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人行慈溪支行,解讀人:應夢晶、胡微微,電話:63837372、58585545)
(十四)加強融資擔保政策扶持。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優化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聚合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力量,加大對相關企業融資增信支持力度,指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主動下沉服務,同時引導減費讓利,全市政府性機構擔保費用控制在1%以內,鼓勵免收擔保費。(具體事項可向慈溪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和慈溪市農戶小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咨詢)深入實施金融機構爭先進位績效評價,引導激發銀證保擔等金融機構幫扶企業紓困解難積極性。
(解讀單位: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解讀人:陳鈺佳,電話:0574-63837175)
(十五)加快消費市場復蘇。開展2022幸福慈溪系列消費券發放活動,重點向汽車、家電、餐飲、旅游、文體等行業傾斜。前期已發放慈溪新春消費券、慈溪餐飲消費券。本期發放1500萬慈溪消費券,活動時間5月1日至6月15日。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王哲輝 電話:0574-63968972)
二、落實工業穩鏈扶持措施
(十六)延續實行階段性制造業稅費緩繳。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緩繳期限在原先三個月基礎上,繼續延長六個月。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延緩繳納的稅費在2022年1月1日后,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2022年2號公告施行前已繳納入庫的,可自愿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并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解讀單位:市稅務局,解讀人:孫雯雯 聯系電話0574—63712366)
(十七)暢通產業鏈供應鏈。在嚴格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保障鏈主企業和關鍵核心企業物資運輸需求,與關鍵配套企業所在地建立綠色通道,構建互認互通互供機制。
(解讀單位:市經信局,解讀人:張雯雯,電話:0574-67001902)
(十八)加強企業用電精準保障。加強企業用電精準保障。對能效標桿水平企業和“畝均論英雄”改革綜合評價A、B類企業,予以合理用電、用能統籌保障;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企業、連續生產企業合理用電需求。
(解讀單位:慈溪市發改局,解讀人:徐立科,電話:0574-89591833)
(十九)擴大制造業投資。鼓勵生物醫藥、綠色智造、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項目投資,支持智能家電、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布局建設重點強鏈補鏈延鏈重點項目。支持新型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和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革。對制造業重大項目,加強土地、用能、排污指標保障,縮短相關審批時間。
(解讀單位:市經信局,解讀人:胡澤,電話0574-67001957)
三、落實旅游餐飲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二十)扶持餐飲業健康發展。完善餐飲企業數字化轉型、陽光廚房、綠色飯店創建、鉆級酒店評選等改造提升、“百縣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飲美食推廣促銷、地方菜系挖掘和傳承等相關政策細則,扶持餐飲業健康發展。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王哲輝,電話:0574-63968972)
(二十一)減輕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成本。暫緩調整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收費標準,調整時間延至2023年4月1日。
(解讀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解讀人:錢銀權,電話:0574-63883622)
(二十二)激發新型消費潛能。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直播電商產業鏈企業引進、直播電商經濟核心集聚區建設、直播電商基地建設、直播電商產業鏈企業做大做強以及支持直播電商示范(試點)創建。本項政策受益對象主要指直播電商產業鏈企業,包括符合條件的直播電商基地(園區)、網絡直播經濟機構(MCN)、直播電商品牌企業、直播電商代運營企業等。對符合條件的直播電商產業集聚區、基地等,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主要用于園區入駐企業租金減免、公共設施建設補助和運營單位補貼等;對符合條件的網絡直播經營機構等,給予300萬元到1000萬元的分檔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本地直播電商品牌企業等,給予50萬元到500萬元的分檔補助;對符合條件的直播電商代運營企業等,給予100萬元到800萬元的分檔補助;對本地企業首次獲得天貓(淘寶)、京東、拼多多、抖音、快手、小紅書、微信等直播平臺認定的專業服務商,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勵文科,電話:0574-63968951)
(二十三)創新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交納方式。組織推動開展保險替代保證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繼續按規定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
(解讀單位:市文廣旅體局,解讀人:沈瑜澤,電話:0574-63020616)
(二十四)支持旅游行業拓展業務。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商務活動等,可按規定委托當地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服務事項。鼓勵旅行社等運營機構積極參與政府相關的采購活動,采購單位按照合同及時支付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療休養基地等承接市內療休養業務和春秋游業務。鼓勵各級學校、教育機構開展研學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及相關運營機構等承接研學服務業務。
(解讀單位:市文廣旅體局,解讀人:沈瑜澤,電話:0574-63020616)
四、落實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
(二十五)優化客運補助。合理安排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農村客運補貼資金等,根據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用于巡游出租車、公交運營和農村水路客運等支出。
(解讀單位:市交通局,解讀人:楊軍,電話:0574-63025859)
(二十六)加強企業貨運物流服務保障。強化“貨行碼”平臺運行,服務企業全過程做好貨運物流環節防疫保障工作,確保運輸全過程防疫安全。加強貨車司機防疫服務站建設,對本市企業開展中高風險“點對點”貨運業務的貨車司機,通過服務站提供免費食宿和其他生活服務保障。開通線上辦理全國通行證相關業務,暢通貨運綠色通道。試行慈溪至地區物流專線,服務企業做好對重點區域散貨物流保障工作。
(解讀單位:市交通局,解讀人:楊軍,電話:0574-63025859)
五、落實外貿企業紓困扶持措施
(二十七)加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融資信保支持。進一步降低外貿企業融資門檻,適當放寬不良率容忍度。鼓勵大型骨干外貿企業為上下游企業增信,引導金融機構向大型骨干外貿企業的上下游企業提供供應鏈金融產品。本次加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融資支持,主要是通過“甬貿貸”融資業務來實現,“甬貿貸”實行白名單制度,重點用于支持我市中小微外貿企業。上年度有進出口實績,出口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或進出口額在1億美元以下的我市外貿企業都可以申請。本次調整將“甬貿貸”單個融資主體貸款的保障金額提升至800萬元,將進一步提升銀行對中小微外貿企業融資不良率容忍度,加大對外貿企業的融資力度。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謝亞君 電話:0574-63968961)
(二十八)加大跨境電商和海外倉支持力度。對企業開展海外倉和海外運營中心等服務設施建設業務并取得銀行貸款的,給予貼息。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勵文科 電話:0574-63968951)
(二十九)鼓勵外貿企業擴大內銷規模。對上年度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外貿企業,當年國內商品銷售額比上年銷售額增量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標準從國內銷售額年增量的2%提至3%,獎勵最高額度提至300萬元。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黃藝凝,電話:0574-63810632)
(三十)加強企業參展支持力度。在2022年,對于我市企業參加由寧波市商務局組織的20個國內重點展會,給予每個展位展位費50%、最高不超過8000元的補助,每家企業最多補助2個展位。以臨展方式參加第三方平臺線上展覽的企業每家每平臺支持不超過總費用的50%,且每場最高不超過2500元,每平臺最多支持兩場臨展;以年費方式參加第三方平臺線上展覽的企業每家每平臺支持不超過總費用的50%,且最高不超過5000元;每家企業全部線上展會支持最高不超過2萬元。
(解讀單位:市商務局,解讀人:黃藝凝,電話:0574-63810632)
六、落實農業紓困扶持措施
(三十一)加強生豬保供。對納入省儲備范圍的能繁母豬,予以養殖場每頭最高不超過200元一次性補助。(解讀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解讀人:邵晶晶,電話: 0574-63989903)
(三十二)強化蔬菜保供。根據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速生蔬菜應急生產補貼工作方案的通知》(甬農發〔2022〕74號)文件要求,各地要保障疫情期間本地葉菜持續穩定供應,其中下達我市任務面積1000畝,相關要求如下:(1)補貼對象。慈溪市內從事蔬菜生產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2)補貼范圍。列入補貼范圍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1、202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播種的青菜、生菜、莧菜等速生葉菜類蔬菜;2、實際種植面積5畝(含)以上;3、5月底之前上市供應市場;4、畝均產量達到1000公斤(含)以上。(3)補助標準。對于驗收通過的,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800元補助,其中寧波市、慈溪市財政各承擔400元/畝。
(解讀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解讀人:邵晶晶,電話: 0574-63989903)
(三十三)發展農產品冷鏈物流。支持符合條件的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解讀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解讀人:邵晶晶,電話: 0574-63989903)
七、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十四)加速政務服務數字化轉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創新審批方式,簡化審批流程,強化審批服務。(解讀單位:市政務服務辦公室,聯系人:蔣建絨,電話:0574-89297140)。依托“甬易辦”等政策平臺實現資金扁平化高效精準直達,力爭無感審批,加快兌付速度,切實增強企業獲得感。(解讀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聯系人:王琪,聯系電話:0574-89281102)
(三十五)深化企業“三服務”。開展“暖心助企”專項活動,加強穩鏈紓困助企工作統籌,按部門職責分工,強化政企服務,按行業做好風險排摸、監測與協調。(解讀單位:慈溪市發改局,解讀人:厲集雋,電話:0574-89591819)深入推進海關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加快企業進出口重點敏感商品監測和通關速度,進一步提升進出口通關效率。(解讀單位:慈溪海關,電話:0574-63013603)
四、實施時間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落實國家、浙江省、寧波市出臺的相關政策,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施行期間,國家、省、寧波市、我市出臺或調整相關支持政策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因本政策為綜合性政策,涉及單位較多,解讀單位及解讀人已在主要內容分別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