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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742183985L/2022-164867
市商務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政務公開
2022-09-05
2022-09-05
面向社會
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慈溪市委員會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開展政策研究和信息咨詢。加強國際貿易投資形勢研究,為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咨詢服務。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國際國內經貿信息,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分析和評估,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設性意見。加強貿易投資信息綜合服務,宣傳推介外經貿政策法規,為企業提供國際市場趨勢、市場供求、行業分析等咨詢,邀請涉外的經濟、法律界專家及專家型企業家參加各類講座、會議。
2.服務對外經貿交流合作。配合做好寧波貿促會組織的國際化、專業化經貿活動,組織我市企業參加“中國—中東歐國家商會商務合作大會”“‘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商會寧波聯盟大會”等重要會議。多渠道組織慈溪企業走進“一帶一路”系列活動,宣傳貿易投資環境、展示慈溪良好形象、搭建國際交流合作平臺、促進貿易投資合作。
3.開展國際貿易促進工作。組織慈溪企業參加貿促總會與寧波貿促會舉辦的出國(境)展覽。拓展國際貿易促進工作內涵,推動國際貿易均衡發展。推進貿易便利化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原產地證實現“在線咨詢、網上辦理、證照快遞送達”的“零上門”服務機制,提高相關商事認證效率,進一步拓展領事認證業務,協助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和運行。
4.開展投資促進工作。挖掘和利用境內外工作網絡資源,開展投資信息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向市內有關企業、機構、產業園區提供信息咨詢。組織企業“走出去”參與全球化分工實現國際化發展。
5.維護我市企業正當權益。協助寧波貿促會開展涉外調解業務。加強經貿預警工作,組織參與對外經貿游說和國際經貿摩擦應對,不斷增強民間應對經貿摩擦和貿易壁壘能力。開展商事法律業務培訓,提升企業經貿風險防控能力。
6.深化中國國際商會慈溪商會體制改革。加強對商會工作的指導,支持商會參與政府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服務工作,吸引更多優秀企業入會。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1年單位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75.49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收入預算75.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5.4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支出預算75.49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53.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0.18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1.8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21萬元,項目支出9.43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單位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75.4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5.49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 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53.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0.18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5.49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66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專項支出減少。
2.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53.6萬元,占7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9.9萬元,占13.11% ;衛生健康支出(類)1.81萬元,占2.4% ;住房保障支出(類)10.18萬元,占13.49%。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44.17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67萬元,下降5.7%,主要是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預算減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9.43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84萬元,增長24.24%,主要是項目開展需要,費用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4.4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06萬元,下降31.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活動費由跨年發放調整為當年度發放,2020年發放了2019、2020兩年的活動費,2021年發放當年度活動費,造成同比費用支出減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6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01萬元,增長0.28%,與2020年執行數基本持平。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82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持平。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2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0.01萬元,下降0.79%,與2020年執行數基本持平。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0.56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09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23萬元,增長4.73%,主要是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5.09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持平。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6.0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1.8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4.2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3.2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8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1.8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參展、考察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45萬元,主要用于相關部門公務活動來人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造成公務活動減少,同時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
3.公務用車購置: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
4.公務用車運行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1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1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三、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商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