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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0282002977085K/2022-165118

發布機構: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組配分類: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主題分類: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發布日期:

2022-09-08

成文日期:

2022-09-08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慈溪市環境保護監測站2021年單位預算

發布日期:2022-09-08 09:02 信息來源: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一、慈溪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開展環境質量常規監測,包括地表水、空氣、降水、底質、土壤、噪聲等環境質量要素。(2)負責轄區內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突發性環境事故應急監測、污染事故糾紛仲裁監測、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比對監測、自送樣品檢測等各類委托監測(檢測)任務。(3)?管理環境監測數據,編制各類環境質量報告,定期向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報送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狀況等監測數據,并向環境管理部門提供環境質量狀況分析報告。(4)?開展環境監測技術咨詢服務。(5)承辦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包括慈溪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內設機構。

二、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1年單位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735.5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收入預算735.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5.57萬元,占1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支出預算735.57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6.3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3.9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類)510.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24.92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92.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2.67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單位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735.5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5.57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6.3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3.9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類)510.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24.92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35.57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481.34萬元,主要是人員劃轉及工資調整等。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6.32萬元,占10.38%;衛生健康支出(類)23.97萬元,占3.26%;節能環保支出(類)510.36萬元,占69.38%;住房保障支出(類)124.92萬元,占16.98%。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4.44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5萬元,下降25.25%,主要是2020年執行數包括退休人員體檢費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7.9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28.67萬元,下降37.43%,主要是單位征繳比例調整和人員劃轉。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3.9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4.34萬元,下降37.44%,主要是人員劃轉、基數調整等。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5.98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0.67萬元,下降40.04%,主要是人員劃轉、基數調整等。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7.99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5.33萬元,下降40.02%,主要是人員劃轉、基數調整等。

(6)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510.3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387.09萬元,下降43.13%,主要是人員劃轉、基數調整等。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62.4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40.81萬元,下降39.52%,主要是人員劃轉、基數調整等。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62.4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7.07萬元,增長12.76%,主要是基數調整等。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35.5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92.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42.6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本單位2022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本單位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費用。與上年持平。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本單位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費用。與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2年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較2020年預算數增加(或減少)0萬元,增長(或下降)0%。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應急及調研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應急及調研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2021年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三、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事業單位開支的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能源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支付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請點擊下載:慈溪市環境保護監測站2021年預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