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3-185441
市發改局
規范性文件
BCXD02-2023-0004
有效
應急管理
2023-12-28
2023-12-25
面向社會
慈發改[2023]41號
各糧油經營單位:
為規范糧食安全保障調控和應急建設專項管理,確保本地區糧食安全,根據《慈溪市糧食應急預案》以及寧波市政府與慈溪市政府簽訂的《糧食安全責任書》要求,研究制定了《慈溪市糧食調控應急建設管理及補助細則》,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慈溪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慈溪市糧食調控應急建設管理及補助細則
第一條??為鼓勵糧食企業發展壯大,加強本市糧食應急體系建設,增強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80號)和《慈溪市糧食應急預案》以及寧波市政府與慈溪市政府簽訂的《糧食安全責任書》要求,特設立本市糧食應急、市場監測補助(含入統單位,下同)。為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此項糧食應急、市場監測補助用于補助服務于本市的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糧食應急加工點、糧情監測點[包含價格監測報送點和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入統單位(簡稱入統單位)]。
第三條?資金安排遵循公開透明、規范合理、突出重點的原則,確保資金的使用效果。
第四條?糧食應急供應點、加工點、糧情監測點建設目標。
(一)應急供應網點原則上按每個鄉鎮(街道)設一個點,在慈溪城區、觀海衛、周巷等人口密集地方適當增設。本市共設立44個應急供應網點(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進行調整),臨時供應點按實際應急需要設置。
(二)應急糧食加工點按照日人均口糧消費計算(寧波核定數),本市按要求落實610噸/日。
(三)糧情監測點本市設立26個,其中價格監測報送點15個,入統單位11個(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進行調整)。
第五條?糧食應急供應(加工)網點和糧食監測點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實際需要與有關經營企業(戶)協商確定。
第六條?資金補助和獎勵條件
(一)應急供應網點補助條件
1、經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證照并被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認定為市應急糧食供應的糧食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糧食經營企業(戶),依法經營,資信良好,服從政府應急調控。
2、糧食經營場所不少于40平方米(含倉庫),擁有自有房產或租賃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的經營用房。
3、交通便利,居民相對集中,并具備5噸大貨車裝卸運輸條件。
4、經營場所周邊不得有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化學和污染物品的場所。
5、必須在供應點顯著位置懸掛“應急糧食供應點”標志。
(二)應急加工點補助條件
1、經工商登記,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被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認定為市應急糧食加工企業(戶)。
2、守法經營,資信良好,服從政府調控,建立經營臺賬,及時向糧食行政部門上報收購(采購)、加工、銷售和庫存報表。
3、日大米加工能力50噸以上(含50噸)。
4、設備維護完好,隨時能夠啟動加工。
5、接受市有關部門(市糧食物資局、市財政局、收儲公司)對庫存進行核查。
(三)糧情監測點補助條件
1、經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證照并被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認定為糧情監測點,具備了解掌握糧情動態信息及資信良好條件的糧食經營企業(戶)。
2、落實人員負責,價格(統計)記錄完整,上報信息(報表)準確、及時、全面。正常情況下價格監測每星期報一次,統計報表每月報一次,特殊情況每天按要求報告有關信息(報表)。
第七條??資金支持方式和額度
(一) 應急供應網點經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考核合格的,給予每年補助1000元。
(二) 應急加工點經糧食和財政部門共同考核達到規定要求,加工能力大于50噸/日的企業(戶)給予每噸每年加工能力補助300元。以上均按實際簽訂加工能力補助。
(三) 糧情監測點完成全年糧油價格監測(統計)任務,且達到規定要求,監測點每項任務補助2000元。
第八條?資金補助、獎勵申請的材料和手續
(一)應急供應網點補助申報程序和材料:
糧食應急供應點經營戶根據補助申報條件提出申請。
申報材料:
(1)慈溪市糧食應急供應點補助申請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上述材料于次年的1月底前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由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審核后上報市局審批。
(二)應急加工點申報程序和材料;
糧食應急加工點經營戶根據補助申報條件提出申請。
申報材料:
(1)慈溪市糧食應急加工點補助申請表(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工能力證明。
上述材料于次年的1月底前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由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審核后上報市局審批。
(三)糧情監測點補助申報程序和材料:
糧情監測點經營戶根據補助申報條件提出申請。
申報材料:
(1)慈溪市糧情監測點補助申請表(附件3)。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上述材料于次年的1月底前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由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審核后上報市局審批。
第九條?對經營戶以上經營情況,市有關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監督檢查。各種檢查都要保存好相關記錄、憑證和資料,其材料以及有關部門的處罰情況反饋或公示都將做為評比依據。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糧食應急網點和糧情監測點的補助:
(一)監督檢查中糧食庫存數量兩次達不到上級下達核定的必要庫存量的。
(二)經營臺賬未建立或記錄不全的。
(三)違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糧食行政法規,受過處罰的。
(四)虛報、瞞報有關統計數據和經營臺賬數據的。
(五)根據有關部門檢查的反饋情況和公示,有不符合以上評選條件行為的。
(六)應急糧食供應點、加工點平時不能正常開展相應糧食經營活動,在糧食應急狀態時不服從政府調控的;糧情監測點不能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準確報送市場糧油價格(統計)的。
第十一條?糧食經營企業(戶)應在次年1月底前向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上報有關評選材料,評選材料要求材料真實、數據準確、填寫完整,否則一律不予考慮。
第十二條??市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將相關獎勵、補助資金發放給相應單位。
第十三條??本辦法有效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解釋。
附件1:
慈溪市糧食應急供應點補助申請表
申報單位 | |||||
單位地址 | 所屬鎮 (街道) | ||||
法 定 代表人 | 身份證號 碼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具體到支行) | 開戶名 | 申報補助 金額 | |||
帳 號 | |||||
填表人 ???? | 聯系電話 | ||||
項目類 型及內容概述 | |||||
申 報 承 諾 | 本單位確認并承諾申報材料均為真實,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現有隱瞞違法違規情況、提供虛假材料行為,本單位愿承擔全部責任。 申報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 ||||
鎮(街 道)、市 級有關 部門初 審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兩份。
附件2:
慈溪市糧食應急加工點補助申請表
申報單位 | |||||
單位地址 | 所屬鎮 (街道) | ||||
法 定 代表人 | 身份證號 碼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具體到支行) | 開戶名 | 申報補助 金額 | |||
帳 號 | |||||
填表人 ???? | 聯系電話 | ||||
項目類 型及內容概述 | |||||
申 報 承 諾 | 本單位確認并承諾申報材料均為真實,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現有隱瞞違法違規情況、提供虛假材料行為,本單位愿承擔全部責任。 申報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 ||||
鎮(街 道)、市 級有關 部門初 審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兩份。
附件3:
慈溪市糧情監測點補助申請表
申報單位 | |||||
單位地址 | 所屬鎮 (街道) | ||||
法 定 代表人 | 身份證號 碼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具體到支行) | 開戶名 | 申報補助 金額 | |||
帳 號 | |||||
填表人 ???? | 聯系電話 | ||||
項目類 型及內容概述 | |||||
申 報 承 諾 | 本單位確認并承諾申報材料均為真實,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現有隱瞞違法違規情況、提供虛假材料行為,本單位愿承擔全部責任。 申報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 ||||
鎮(街 道)、市 級有關 部門初 審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兩份。
文件掃描件
關于印發《慈溪市糧食調控應急建設管理及補助細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