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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772315846H/2023-172811
市統計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統計
2023-03-02
2023-03-02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3
一、主要職能.................................... 3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4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4
一、2023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4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4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5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5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5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6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7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8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8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8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9
(一)機關運行經費.............................................................. 9
(二)政府采購情況.............................................................. 9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9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10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0
一、收入科目.............................................................................. 10
二、支出科目............................................................................... 11
三、機關運行經費...................................................................... 12
1.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劃。
2.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鎮(街道)生產總值。
3.組織開展普查。牽頭組織人口、經濟和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市第一、二、三產業以及能源、環境、投資、科技、社會、人口、勞動和就業、消費、物價、城鄉住戶收入支出、糧食監測、畜禽監測、名錄庫、公眾安全感、滿意度、人才資源等統計調查,協助相關單位做好低收入農戶調查工作。
5.執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6.統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7.負責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和專項調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
9.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10.開展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培訓及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市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統計局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及局屬事業單位預算。具體單位包括局本級、局屬慈溪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財務合并核算。
慈溪市統計局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186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本部門2023年收入預算1868.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77.13萬元,占95.14%;其它收入90.87萬元,占4.86%。
本部門2023年支出預算1868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563.9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68.6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34.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01.3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215.1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08.76萬元,項目支出544.12萬元。
本部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777.13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77.13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473.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68.6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34.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01.30萬元。
本部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77.13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1670.88萬元增加106.25萬元,主要是新增2023年第五次經濟普查。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473.06萬元,占82.9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68.60萬元,占9.48%;衛生健康支出(類)34.17萬元,占1.92%;住房保障支出(類)101.30萬元,占5.70%。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019.81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155.6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40.59萬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是住戶調查經費有所減少。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182.6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29.80萬元,增長245.83%,主要原因是新增2023年第五次經濟普查。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項)65.4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4.60萬元,增長60.29%,主要原因是低收入農戶統計監測調查經費增加。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49.6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0.58萬元,增長70.79%,主要原因是用于購買電腦等固定資產的經費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17.28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00.8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9.74萬元,增長41.80%,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0.44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3.11萬元,增長35.1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職業年金繳費基數調整。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3.2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6.21萬元,增長36.51%,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醫療繳費基數調整。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3.1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14萬元,增長4.73%,主要原因是醫療繳費基數調整。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7.8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37萬元,增長4.95%,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01.3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79.50萬元,下降43.9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
本部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23.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15.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08.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本部門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6.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2.82%。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4.0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來人、鄉鎮來人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20.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財政要求壓縮三公經費。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2.80萬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2023年統計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局屬慈溪市社會經濟調查隊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8.76萬元,較2022年預算數減少2.91萬元,減少2.61%。
2023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4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4萬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部門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部門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453.25萬元,項目4個。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指反映各級統計機關在日常業務之外開展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9.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指反映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0.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項):指反映統計抽樣調查隊開展各類統計調查工作的支出。
11.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6.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7.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