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3-177837
市教育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教育
2023-06-28
2023-06-26
面向社會
慈教〔2023〕25號
各教辦,城區教輔中心,各市屬學校、局直單位,城區三街道成校,有關民辦中小學:
為總結和提煉近兩年我市各領域的教學成果,做好參評浙江省教學成果獎和寧波市突出成果的儲備工作,根據《慈溪市教育科研優秀成果評選和獎勵辦法》的規定,決定開展慈溪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使申報評選工作更加規范、有序,成立評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楊兒、謝柏南、胡迪波、郭拯、馬建軍等同志組成,楊兒任組長。下設評選辦公室,設在慈溪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內。
二、評選范圍
慈溪市內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個人。
三、評選條件
總要求:(一)教學成果應具有原創性、先進性和實用性;(二)經過2年以上教學實踐檢驗;(三)在全市乃至寧波、全省處于領先水平并有一定影響。
具體條件和要求詳見附件。
四、申報限額
城區15項;龍山鎮、觀海衛鎮、周巷鎮各5項,其他鎮(街道)各3項;市屬普高、職高及較大規模的民辦學校各2項;其他單位(學校)1項。
五、上報材料
1.匯總表(附件6,一式1份);
2.申報表(附件2,一式1份),后附寧波市級及以上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3.成果報告(附件3,一式2份);
4.附件(附件4,一式2份)。必要的輔助材料,主要指與成果密切相關的說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相關論文等。除正式發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復印件外,其他相關材料一般不要超過50頁。
以上均需電子稿(word和pdf兩種格式),總容量不超過80M。
六、申報程序
1.申報者按行政隸屬關系,7月10日前,由成果持有單位或個人向所屬教辦(教輔中心)、市屬學校(單位)或民辦學校提出申請。
2.各教辦(教輔中心)、市屬學校(單位)及民辦學校經評審、公示后,按照申報材料電子文檔格式編制要求(附件5),于7月20日前向市教科所擇優推薦并上報成果,各類電子稿發郵箱625084280@qq.com。
3.局機關科室、局直單位及城區三街道成校的成果直接報市教科所。
七、評獎辦法
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共四級。評審工作由市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組織和管理,市教科所具體實施。獲獎成果將在全市教育行政會議上予以表彰,并由市教育局頒發證書和獎金。
八、其他事項
(一)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本屆教學成果獎的挖掘、提煉和推薦工作,必須由主要領導負責,并指定專人落實成果報送工作。
(二)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評選辦公室地址:三北西大街15號泰安大廈723室。
(三)聯系人:余曉艷(電話:18906749800)。
附件:1.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申報須知
? ? ? ? ? 2.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申報表
? ? ? ? ? 3.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成果報告
? ? ? ? ? 4.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附件材料
? ? ? ? ? 5.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申報材料電子文檔格式編制要求
? ? ? ? ? 6.慈溪市2021-2022年度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抄送:寧波市教育局,慈溪市政府辦公室,顧昕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辦公室 ? ? ? ? ? ? ? ? ? ? ? ?2023年6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