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47H/2023-177104
市交通局
鄉村振興
公路
2023-06-09
2023-06-09
面向社會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現將《慈溪市鄉、村道公路養護工程專項資金補助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慈溪市交通運輸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慈溪市鄉、村道公路養護工程專項資金補助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精神,高質量實施鄉標振興戰略,高水平建設“四好農村路”,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意見》(慈政辦發〔2021〕4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管養水平,規范我市鄉道村道公路養護工程補助資金使用和管理,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范圍
鄉道和村道的大中修工程,包括預防性養護工程。
二、補助對象
我市轄區內各鎮、街道,財政體制不同的除外。
三、補助標準
鄉、村道大中修工程由各鎮(街道)按標準和需求負責實施,市級補助每年每公里鄉道40000元(其中寧波補助20000元,市財政20000元),村道18000元(其中寧波補助9000元,市財政9000元);上述鄉、村道養護工程市級補助資金分配到具體項目,無項目的不予補助,對列入年度鄉、村道大中修工程計劃的項目。首先市級總補助資金70%部分按里程比例補助,剩余部分按建安費(工程結算價)比例補助,總補助最高不超過建安費的60%,超過部分資金按比例分配到補助未到60%建安費的項目中。
四、建設管理
(一)各鎮、街道應盡早落實開展前期工作,每年10月底前向市交通局申報下一年度鄉村道養護工程項目計劃,并盡快開展施工圖設計等前期工作。項目經市交通局和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原則上需在當年度完成。原則上公路養護工程申報比例不得低于轄區內鄉道的6%、村道的5%。
(二)對列入計劃的建設項目,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管理、設計變更、財務審計、交(竣)工驗收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三)工程需嚴格執行五項基本建設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投資等受控。一要全面實施工程施工招投標制度。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施工隊伍。二要實行工程設計、監理制度。必須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承擔勘察設計和工程監理,施工圖設計文件需報市交通運輸局審批。三要實行工程質量安全政府監督制度。由市交通局監督部門根據職責負責質量、安全監督,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提出質量安全監督申請。四要實行交(竣工)驗收制度。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交(竣)工質量評定、驗收實行備案管理。五要實行審計制度。建設資金要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要加強對工程財務的審計。
五、補助資金實行分期撥付。項目開工后鎮、街道提交資金補助申請文件及開工證明材料,撥付至50%(按計劃補助金額),剩余部分在項目驗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結算后撥付(除上級另有規定外)。
六、其它
(一)補助資金應在有關政策法規及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確保專款專用,并接受財政、審計、監督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二)對于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挪用、改變補助資金用途或報送虛假材料騙取補助資金等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追究相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本辦法由市交通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暫至2024年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