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68511377N/2024-186249
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調查報告
應急管理
2024-12-19
2024-12-19
面向社會
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浙安委辦〔2021〕37號)和《寧波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寧波市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甬安委辦〔2021〕58號)要求,受慈溪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委托,慈溪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慈溪市檢察院、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總工會、慈溪市市場監管局、慈溪市商務局和龍山鎮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事故評估工作組,對慈溪市龍山鎮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10·22”一般起重傷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
評估工作組通過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核查抽查,查清了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企業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體舉措及工作成效;查明了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建議等落實情況,形成了事故評估報告。經評估,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處罰情況已經落實,整改措施和建議已閉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22日14時30分許,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在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金海路1389號的2號廠房內進行拆除行車工字鋼軌道時,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31萬元。經慈溪市人民政府授權,由慈溪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人民檢察院、慈溪市市場監管局、慈溪市總工會、慈溪市商務局和龍山鎮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并向慈溪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2024年1月4日,市政府對該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復。
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行政處罰情況
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由慈溪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對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梁某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由慈溪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對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梁某某作出行政處罰。經核實,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已于2024年1月31日分別對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和梁某某作出“罰款37.5萬元”和“罰款3.2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和梁某某已于法定日期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二)其他單位和個人處理情況
寧波賽寧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由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對寧波賽寧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進行警示教育。經核實,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已于2024年1月11日對寧波賽寧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進行警示教育。
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的員工張某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由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對其員工張某某進行處理。經核實,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已對張某某作出相應的處理。
寧波慈龍吊裝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樂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由寧波慈龍吊裝服務有限公司對樂某進行處理。經核實,寧波慈龍吊裝服務有限公司已對樂某作出相應的處理。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及落實情況
(一)批復要求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要指定專人對吊裝作業進行監督和管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情況報告,已按照事故批復要求整改完畢。
(二)批復要求寧波賽寧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效履行發包方職責,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寧波賽寧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情況報告,已按照事故批復要求整改完畢。
(三)批復要求慈溪天宏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員工張某某和寧波慈龍吊裝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樂某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事故評估座談過程中,張某某和樂某均表示將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從事安全生產作業。
(四)批復要求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鎮政府要充分落實行業和屬地管理責任。市商務局采取了一系列舉一反三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開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聯合慈溪市消防大隊、慈溪市應急管理局等3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共計排摸問題76個,并進行了相應的整改。同時又聯合市公安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9部門,對各鎮(街道)的排摸整改情況進行了驗收。二是積極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再生資源協會平臺,對“10·22”一般起重傷害事故進行通報。同時告知再生資源企業請有相關拆除資質的企業和專業的人員進行合規的現場拆除工作,在企業經營中,切勿進行非法拆解經營的活動。三是做好安全培訓和檢查指導工作,邀請安全專員對全市的再生資源企業開展安全培訓講座,同時,開展全市11家重點再生資源企業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26個,現已全部整改完畢。
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龍山鎮)針對事故原因,采取以下舉一反三整改措施:一是強化人員培訓與資質管理,包括全員安全再培訓和特殊作業人員資質審查,確保工人深刻理解安全規程,資質符合要求。二是完善現場安全管理,通過危險區域標識與隔離、吊運作業標準化流程制定與執行,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健全安全監督體系,構建多層次安全監督網絡,包括班組自查、車間巡檢和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專項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和整改。四是提升應急救援能力,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救援響應速度和協同配合能力。通過這些全面深入的整改措施,旨在從多個層面構建安全防護網,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安全有序。這些措施體現了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和責任心,為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評估發現的主要問題
事故評估組通過評估認為企業主體責任需再落實。現場檢查寧波賽寧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情況時,還存在一項安全隱患,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暴露出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還需要進一步夯實。
五、相關工作建議
一是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吊裝作業相關規定,持續開展吊裝作業督查檢查,緊盯人員教育培訓、作業方案制定、現場管理、應急演練等關鍵程序環節,確保吊裝作業管控到位,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二是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深化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體系建設,推進安委辦實體化運作,增強牽頭抓總和綜合監管能力,完善行業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和風險清單,推動各專項工作組常態化履職。嚴格落實“三個必須”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較大影響事故,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實際有效的舉措壓實監管責任。
三是進一步壓實危險作業安全主體責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行動上狠抓落實,措施上高效有力,特別是要深刻認識到吊裝作業領域風險防控水平不高,監管層面落實針對性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問題。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擺在首位,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作業安全。
慈溪市安全生產辦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