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86449
市住建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4-12-26
2024-12-23
面向社會
慈住建〔2024〕7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甬建發〔2024〕5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現對《關于印發〈慈溪市購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慈住建〔2024〕7號,以下簡稱原細則)中的購房補貼政策進行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一、延長補貼期限
原細則第一條“補貼范圍”中“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在慈溪市(不含前灣新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調產安置或產權調換購房及房票購房除外)的個人,不含車庫、車位、儲藏室等附屬用房。購房時間以購房人在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時間為準。”的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關于申領時限
原細則第四條“申領時限”調整如下:購房人所購房屋所在項目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交付備案證明的,購房人取得所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后方可申請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購房人所購房屋所在項目在2024年12月31日后取得交付備案證明的,購房人取得所購房屋的不動產權證半年內且不遲于項目取得交付備案證明1年。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補貼的,視作自動放棄,一律不再受理。
除以上調整外,其他內容不變,請遵照執行。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慈溪市財政局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