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4-139727
市市場監管局
規范性文件
BCXD68-2024-0002
有效
政務公開
2024-03-06
2024-03-04
面向社會
慈市監管〔2024〕8號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屬單位、執法中隊: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減少決策失誤,提高決策質量,根據《行政決策事項重大性判定規范》等相關規定,特修訂本標準,請認真貫徹執行。
1.研究執行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決策部署的實施意見(方案)和工作措施;
2.研究制定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市場監管領域內政策(措施);
3.研究決定貫徹落實重要法律法規以及有實質內容變更的省市場監管局、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工作的計劃和措施;
4.制訂市場監管事業發展的年度計劃;
5.擬定報請市委、市政府決定的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廢止;
6.制定各項市場監管業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7.大額資金分配、使用;
8.研究重要投資項目安排和國有資產處置;
9.涉及全局性穩定的重大事件處理、重大信訪矛盾化解和其他重大事項的研究處理;
10.體制、機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11.其他關系市場監管事業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項。
本標準發布之日起執行,原《關于印發慈溪市市場監管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的通知》(慈市監管〔2021〕16號)即行廢止。
附件: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清單.doc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 ? ? ? ? ? ? ?2024年3月4日印發
原文下載:
關于修訂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