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50321
市住建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4-05-21
2024-05-17
面向社會
慈住建〔2024〕35號
各有關施工單位,市安質服務站:
為做好2024年度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申報工作,根據《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慈住建〔2014〕220號),現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受理范圍
申報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工程項目,應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取得慈溪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并符合《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規定的評選條件。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1套,分為上、下冊,統一用A4紙,采用軟紙封面(封面上打印工程名稱、申報企業、申報日期),除目錄外需編頁碼,并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一)上冊內容
1.目錄;
2.《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申報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裝訂在申報材料中);
3.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服務站對申報工地在基礎施工、主體結構施工、主體結頂和裝飾四階段有關安全檢查分項的評分情況(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執行);
4.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服務站對申報工地不少于4次的日常檢查情況(附件2);
5.申報企業關于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情況(不少于1500字);
6.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7.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8.申報企業(包括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
9.企業和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文件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證書(復印件);
10.工程辦理建筑施工人員工傷保險證明和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統籌手續(復印件);
11.慈溪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復印件);
12.參建單位的證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復印件)。
注:3—4項的相關材料,請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服務站提供給申報企業;沒有參建單位的不需要提供第12項。
(二)下冊內容
1.工程基礎、主體、結頂、裝飾四階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十個分項分類,每個分項的不同部位不少于3張反映安全狀況的彩色照片,照片掃描在A4紙上(缺項的要有說明)。有條件的企業可提供介紹施工過程的錄像光盤,時間5-10分鐘; ????
2.反映工程竣工的東、西、南、北四個方位外立面全貌的彩色照片和室內大廳及部分樓層照片(各不少于1張)。 ????????????????????????????????
三、申報日期
請各有關施工單位在2024年7月4日前將標化申報材料報送至市住建局建設管理科(513室),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李敦堯,聯系方式:0574-63029010。
附件:1.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申報表
2.慈溪市建筑(市政)安全標化參選工地檢查記錄表
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