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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777114Y/2024-150490
市人力社保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其他
2024-05-25
2024-02-20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一、主要職能
慈溪市人才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上級和市委、市政府有關人才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規劃、重大人才政策、年度工作計劃。全面負責全市人才服務工作,統籌推進全市服務體系建設和人才服務領域創新改革,負責各類人才政策的申報兌現工作。參與做好高層次人才、人才中介機構引進等具體任務,配合做好重大人才專項的申報及重大人才活動。協助做好人力資源產業園的服務保障工作,指導人力資源協會的日常運作。承擔各類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考試報名工作。承擔全市各類人才培養、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指導和督導工作,承擔職業技能競賽的具體組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承擔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開發工作。完成人力社保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人才服務中心包括綜合科、服務指導科和培訓鑒定科等內設機構。
一、2024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4年收支總預算3591.3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收入預算3591.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09.35萬元,占92.15%;上年結轉收入282.00萬元,占7.85%。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支出預算3591.35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382.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70.6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8.21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809.7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00.04萬元,項目支出1681.60萬元。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3591.3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09.35萬元、上年結轉282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382.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70.6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8.21萬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591.3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11365.31萬元減少7773.9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預算數不包含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碩博補貼等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382.48萬元,占94.18%;衛生健康支出(類)70.66萬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類)138.21萬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綜合業務管理(項)17.1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42萬元,增長16.49%,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分慈溪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發放,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1531.2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07.29萬元,增長36.24%,主要原因是:2024年經管人才31人,緊缺人才35人,人數增多,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1382.5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19.08萬元,增長30.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專項支出預算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8.64萬元,與上年持平。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07.3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9.40萬元,增長58.03%,主要原因是:2024年經管人才31人,緊缺人才35人,人數增多,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3.6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9.70萬元,增長58.03%,主要原因是:2024年經管人才31人,緊缺人才35人,人數增多,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282.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0萬元增加282.00萬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補助資金282萬,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56.9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0.81萬元,增長57.52%,主要原因是:2024年經管人才31人,緊缺人才35人,人數增多,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3.6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02萬元,增長58.03%,主要原因是:2024年經管人才31人,緊缺人才35人,人數增多,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38.2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7.96萬元,增長72.22%,主要原因是:2024年經管人才31人,緊缺人才35人,人數增多,因此較上年執行數增加。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909.7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809.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00.0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8.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0.27%。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2024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60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主要用于本單位公務活動來訪人員接待餐費等。2024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單位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8.10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保有車輛和派駐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4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1.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3輛公車,每輛預算為2.7萬元。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單位為非行政、參公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6.6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8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3輛。本單位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3輛。本單位沒有2024年預算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本單位不單獨公開績效目標設置情況,由部門統一公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綜合業務管理(項):指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方面綜合性管理事務支出。
8.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9.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3.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按規定確定的其他用于促進就業的補助支出。
1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