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慈溪市政府信息公開 ?>? 市人力社保局 ?>? 財政信息 ?>? 財政預決算(已歸檔) |
11330282002777114Y/2024-150492
市人力社保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其他
2024-05-25
2024-02-20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一、主要職能
慈溪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主要承擔全市養老、工傷保險登記申報繳費、工傷認定、待遇資格核準和費用審核、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等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包括辦公室、基金財務科、申報繳費科、保險關系科、養老結算科、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工傷管理和勞動能力鑒定科、稽核檢查和社會化服務科等內設機構。
一、2024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4年收支總預算190746.33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收入預算190746.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124.33萬元,占63.51%;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69607.00萬元,占36.4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5.00萬元,占0.00%。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支出預算190746.33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0964.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50.9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69607.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09.3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15.0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626.00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34.48萬元,項目支出188985.85萬元。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90746.33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124.3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撥款收入6960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15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0964.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50.9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69607.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09.3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15.00萬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1124.3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20454.29萬元增加100670.04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均增加。2023年由財政直接支付,不納入執行數統計。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0964.04萬元,占99.86%;衛生健康支出(類)50.95萬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類)109.34萬元,占0.1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412.7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9.57萬元,增長2.14%,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162.6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1.33萬元,增長15.10%,主要原因是:辦公設備購置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10萬元,增長5.77%,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退休人員。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50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00.00萬元,增長25.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離休人員離休費年初結余200萬元,財政補助400萬。2024年無年初結余,財政補助500萬。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11.53萬元,與上年持平。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5.77萬元,與上年持平。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13371.4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4309.02萬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是:城鄉居保喪葬補助費、原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增發部分財政補助均降低。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64868.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64421.00萬元,增長14411.86%,主要原因是:包括城鄉居保個人賬戶兜底發放財政補助6887萬元,基礎養老金市級補助57625萬元和城鄉居保財政繳費補助356萬元。2023年執行數僅包含城鄉居保財政繳費補助447萬元。除城鄉居保財政繳費補助外,其他均由財政直接支付。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40461.8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0萬元增加40461.84萬元,主要原因是:包含享受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人員政府補助(補充風險金)40461.84萬元。2023年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由財政直接支付。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9.5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46萬元,增長1.18%,主要原因是:醫保基數調整。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1.3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24萬元,增長2.15%,主要原因是:醫保基數調整。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09.3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90萬元,增長1.7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60.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2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34.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9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80.0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2024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90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公務接待餐費。2024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8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業務需要,公務接待預算增加。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單位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本單位2024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單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6960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7822萬元,主要原因是包含被征地參加城鄉居保人員一次性籌資補貼6536萬元,失地農民分年支付補償金7600萬元,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政府補助3060萬元、退休人員冷飲費12471萬元,企業退休人員及相關群體一次性補貼37976萬元、托管資金缺口補助1964萬元。2023年執行數51785萬元,上述部分項目由財政直接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69607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項)?17196.00萬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參加城鄉居保人員一次性籌資補貼6536萬元,失地農民分年支付補償金7600萬元,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政府補助3060萬元。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產或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項)?1964.00萬元,主要用于托管資金缺口補助1964萬元。
3.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50447.00萬元,主要用于企業退休人員冷飲費12471萬元,企業退休人員及相關群體一次性補貼37976萬元。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部門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1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持平0.00萬元,主要是包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5萬元。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15.00萬元,占100%。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補助支出(項)15.00萬元,主要用于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5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4.48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0.83萬元,增長0.62%。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1.2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4.2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7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單位沒有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本單位2024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本單位不單獨公開績效目標設置情況,由部門統一公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反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指反映各類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3.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14.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反映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15.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6.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1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產或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支付破產、改制的國有或集體企業職工安置費用的支出。
2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附件:
慈溪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