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4-177685
市發改局
人大代表建議
其他
2024-07-03
2024-07-03
面向社會
胡佳玲、馬劍波代表:
您在市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加強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的建議》已收悉,根據建議內容,我局及時會同市級有關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
隨著電動汽車技術的不斷成熟完善,新能源車低廉的行駛成本和良好的駕乘體驗使新能源車逐步替代燃油車,成為家庭代步車輛的重要選擇。目前我市小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51421 輛,其中2023年,我市新上牌小型新能源汽車 16411輛,同比增長15.7%。雖然我市新能源汽車上牌增速相比前幾年成倍上升的趨勢有所下降,但依舊呈持續增長態勢。
為保障新能源車充電需求,多年來,我市積極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截止今年4月底,我市共建成電動汽車公共充電站216個,充電樁2479個;其中2023年,我市新建電動汽車公共充電站81個,充電樁956個,新建充電樁數量同比增長117.8%。今年1-4月份,我市新建公共充電站33個,充電樁341個,充電樁數量同比增長80.4%。充電站分布于全市各大商場超市、酒店影院、景區公園和公共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已基本形成。
在我市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快速完善的同時,依舊存在充電設施分布不均衡,部分老舊小區、農村地區充電設施建設難等問題,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規劃引領。為保障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扎實合理推進,2023年,我市在《慈溪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課題研究》的基礎上,編制了《慈溪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3-2035),該規劃根據我市現狀社會經濟、人口、道路交通運行特點,依托慈溪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對我市2023-2035年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進行統籌布局,規劃加大了農村地區及老舊小區附近公共充電站的布點數量,滿足附近無法安裝家用充電樁的居民充電需求。
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為全面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20年底,寧波市正式發布《寧波市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充電設備技術規定》(甬DX/JS 008-2020),明確了各類新建民用建筑的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配建指標。我市新建住宅小區、商務大廈、公共停車場等將按照規定配建公共充電設施。現有停車場、居住小區也將參照規范要求,逐步達到充電設施配建標準。同步加強路邊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的可行性研究,在滿足安全交通、電力安全的基礎上,適時路邊充電設施建設。
三、拓寬建設投資渠道。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以市場投資為主,充電設施建設企業通常選擇車流量大的商場超市、商業樓宇、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對車流量較小的居住區內部、農村地區缺乏投資熱情。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2023年,寧波市能源局、寧波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相關獎勵政策,明確支持急需新建的基礎公益保障性公共充電(不含換電)設施建設和新技術新模式創新,包括老舊小區、安置房小區內部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和普通公路(不含市政道路)沿線,農村鄉鎮充電設施建設。我市正積極引進多元投資主體,探索公益與盈利相結合的投資建設模式,切實解決充電設施分布不均衡問題,保障群眾便捷充電。
四、規范充電價格,引導運營企業讓利。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668號)的有關規定,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為進一步降低居民充電成本,寧波市出臺了充電獎勵政策,對接入寧波市級平臺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0.16元/千瓦時標準給予運營度電獎補;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就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新農村建設項目、低收入群眾增收項目等項目建設中的公共充電設施建設費用予以補助。我們將在嚴格執行相關文件的同時,積極引導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將政策紅利傳導給電動汽車用戶,減輕電動汽車充電費用負擔。
下步我們將繼續以問題為導向,探索解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加快建設經濟便捷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再次感謝你們對我市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