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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
公安
2025-11-05
2025-11-05
面向社會
為維護演出現場秩序與全體樂迷安全,音樂節舉辦期間,嚴禁攜帶冷煙花入場。
2024年慈溪城市森林音樂節現場,有觀眾因違規燃放冷煙花,被慈溪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人、行政罰款2人。本次音樂節現場將實施嚴格安檢,一經發現、依法收繳,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擾亂體育、文化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讓我們共同維護安全文明的觀演環境,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