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慈溪市政府2025年度部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無法按期履行程序的情況說明
發布時間:2025-12-10 10:43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本年度列入慈溪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共5項,具體為“修訂慈溪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制定2025年慈溪市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制定慈溪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政策、修編《慈溪市骨干河網總體規劃(2016-2035)》、修訂《慈溪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專項規劃(2021-2035)》”。現因客觀原因導致部分決策事項無法按期履行程序,作情況說明如下:
1.關于“修訂慈溪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制定2025年慈溪市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修訂《慈溪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專項規劃(2021-2035)》”,已完成調研論證、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
2.關于“制定慈溪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政策”,因該政策的上位法即《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相比原計劃推遲出臺,于2025 年 11 月 26 日經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并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故我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政策出臺時間也相應推遲,目前計劃2026年年底前出臺。
3.關于“修編慈溪市骨干河網總體規劃(2016-2035)”,目前規劃草案已完成部門、單位意見征求和專家論證;因規劃內容專業性強、部門單位協調量大,前期征求意見用時較長,節點順延,擬延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