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5-186724
市政府辦公室
規范性文件
BCXD01—2025—0001
有效
其他
2025-02-27
2025-02-25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5〕4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規定,我市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2023年12月31日前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繼續有效的243件,決定修改的5件,決定廢止的22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決定繼續有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243件)
2.決定修改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
3.決定廢止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22件)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5日印發
請下載原文:
慈政辦發[2025]4號關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