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5-188088
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教育
2025-04-11
2025-04-11
面向社會
各鎮(zhèn)(街道)教育黨總支、中心小學、初級中學、成人中等文化技術學校,市屬學校、局直屬單位,有關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配置,確保中小學正常教學秩序的開展,根據(jù)《慈溪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實施細則(試行)》(慈人社發(fā)〔2022〕8號)和《慈溪市教育系統(tǒng)教職工流動管理辦法》(慈教人〔2021〕6號)精神,決定分步實施2025年教師流動工作,現(xiàn)將教職工跨市(區(qū)、縣)流動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流動到慈溪市外
要求流往外市(區(qū)、縣)工作的教職工,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①在我市教育系統(tǒng)工作滿三年(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②夫妻分居滿二年或有實際困難要求回原籍任教。
符合流動條件,要求流動到慈溪市外工作的教職工,須先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由市屬學校(單位)或鎮(zhèn)(街道)教育黨總支審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前填寫好《人員調動(流動)登記表》(附件1),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2.流動到慈溪市內
慈溪市外工作的教師要求流動到本市工作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①夫妻分居滿二年或有實際困難要求回原籍任教;②錄用為事業(yè)編制人員后從教三年及以上;③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④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⑤年齡在35周歲以下(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曾獲得縣市(區(qū))級先進(業(yè)務榮譽)或近五年(學年)至少有一年(學年)考核優(yōu)秀;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⑦身體健康。
符合流動條件的,由本人于5月31日前向慈溪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提交《慈溪市外教師流入申請表》(附件2)和戶口簿、身份證、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及近五學年考核證明材料。市教育局根據(jù)我市師資需求、編制余缺、學科結構情況,結合本人綜合情況,經(jīng)市教育局黨委會討論同意后,于6月30日前由所在地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慈溪市事業(yè)單位交流人員登記審核表》(附件3)一式四份、商調函、相關流動申請材料、崗位聘用材料等,逾期不予受理。市教育局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市委編辦核準,待市人力社保局考察合格后,辦理入編和聘用手續(xù)。
附件:1.人員調動(流動)登記表
2.慈溪市外教師流入申請表
3.慈溪市事業(yè)單位交流人員登記審核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