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68511377N/2025-190200
市應急管理局
文件解讀
應急管理
2025-06-24
2025-06-24
面向社會
一、修訂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急難險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近幾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極端天氣的突發性、異常性和不可預見性不斷增加,特大暴雨、洪澇風雹、高溫干旱、低溫雨雪冰凍等災害風險呈現高發態勢。現行的《慈溪市自然災害災民救助應急預案》于2014年印發實施,2019年機構改革后,我市減災救災體制機制進行了再造重塑,部分涉災部門和單位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職責發生了較大變化,原預案已不適合新形勢下的工作要求,需要通過修訂部分內容來進一步明確市級層面災害救助的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由于預案和寧波市預案在應急響應條件上要進行銜接,因此在寧波市級沒有修訂預案的情況下,一般不進行相應的修訂。2025年1月寧波市級預案印發后,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第一時間開展了《慈溪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修訂工作,既是應對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形勢、健全完善新時期災害救助體系的客觀需求,也是落實國家、浙江省和寧波市防減救災委統一部署要求。
二、修訂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自然災害應急避險中人員強制轉移的決定》《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寧波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慈溪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
三、政策解讀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市級應急救助工作;當相鄰區縣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市造成較大影響時的市內應急救助工作;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等水旱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二)修訂主要內容
《預案》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災害救助準備、應急響應、信息報告和發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保障措施、附則等8個方面,體系框架基本和國家、省級和寧波市級預案保持一致。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調整市級部門職責。此次修訂,將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的牽頭部門由原來的市民政局調整到市應急管理局,其他如自然資源規劃、發改等部門也根據機構改革情況進行相應的職能增減。
二是優化整體框架結構。考慮到災害影響輕重程度有別,同時銜接防汛防臺、地質災害等其他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此次修訂,將原《預案》應急響應從未分級細化為從輕到重4-1級。
三是完善應急響應條件。考慮到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設置不宜過低或過高,此次修訂,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自然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實際,緊急轉移安置和緊急救助人口數量啟動條件,即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啟動四級響應(寧波市預案10000人以上),與2014年制訂的《慈溪市自然災害災民救助應急預案》中需緊急生活救助人數相一致,死亡(含失蹤)人數由3人調整到1人,與寧波預案相一致。
四是明確具體工作流程。細化了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此項任務涉及到整體規劃、土地指標審批等多方面工作,在實際工作中由單一部門統籌比較困難。此次修訂,進一步明確市財政、應急管理、發改、住建、水利、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具體分工負責,利于工作開展。
五是增加響應啟動調整的內容。常規的1-4級應急響應條件針對全市范圍的災害影響情況而設立,無法覆蓋局部地區受災嚴重的特例。此次修訂,增加“響應啟動條件調整”方面的內容,即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相對薄弱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局部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即使沒有達到常規啟動條件,也可根據需要視情啟動市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從而更有效應對局部地區受災嚴重的現實情況。
六是規范部分文字表述。對預案中涉及到的部門和單位名稱進行統一規范。同時,按照應急管理部2024年頒布的《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對災情統計相關部分的文字表述進行規范。
(三)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2025年4月29日起實施。
四、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慈溪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張柏安
聯系方式:0574-895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