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90455
市發改局
人大代表建議
其他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會
徐麗花代表:
您與吳楨映、楊小龍、高嘉敏等代表提出的《關于調整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費標準收集機制的建議》已收悉,現將有關意見答復如下:
一、非居民生活垃圾定價權限
根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及《浙江省定價目錄》的有關規定,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費的定價權限在設區市人民政府,即寧波市,我市無相關定價權限。
二、現行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費政策
我市現行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費政策為2021年寧波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寧波市綜合執法局出臺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調整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甬發改價格〔2021〕569號)。該文件明確了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等相關事宜,原定要求于2022年4月1日起分步實施,實施范圍為全寧波市建制鎮(含)以上范圍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非居民單位。后因疫情影響,該收費暫緩實行。2024年,根據《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非居民生活垃圾計量收費工作的通知》(甬建發〔2024〕24號)文件精神,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逐步啟動我市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工作,明確收費按照甬發改價格〔2021〕569號標準收取并分步實施,其中,非居民廚余垃圾收費標準為:7元/60升桶、14元/120升桶或28元/240升桶;非居民其他垃圾收費標準為:5元/60升桶、10元/120升桶或20元/240升桶。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按上述收費標準的50%計收,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按上述收費標準的75%計收,2026年4月1日以后全額執收。且根據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實施自行收運非居民廚余垃圾的單位,免征收運環節費用。
2015年3月,經市政府授權,相關部門與慈溪開誠有機固廢處理有限公司簽訂《慈溪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BOT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由慈溪開誠有機固廢處理有限公司負責慈溪市轄區內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一體化工作。運營期間,市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做好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的日常監管,每月對項目運營、安全生產、計量稱重等情況開展現場檢查,2024年累計開展檢查40次。
建立非居民廚余和生活垃圾收費機制的初衷是根據“產生者付費”原則,引導廚余垃圾源頭減量,制止餐飲浪費,促進糧食節約,也有利于保護環境,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針對代表提出的建議我們將會同住建部門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同時相關部門將做好光盤行動節約糧食的倡導宣傳,助力餐飲企業減少廚余垃圾產量,減少收費。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垃圾處理收費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