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90482
市發改局
人大代表建議
其他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會
杜國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促進節約用水的建議》已收悉,現將有關意見答復如下:
一、制定水價的政策規定
根據《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1年第46號令)的有關規定,制定城鎮供水價格,以成本監審為基礎,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其中,供水企業準許成本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和運行維護費,相關費用通過成本監審確定;準許收益按照有效資產乘以準許收益率計算確定。文件同時明確分用戶類別供水價格,應當以供水企業平均供水價格、當地用水結構為基礎,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則,統籌考慮當地供水事業發展需要、促進節約用水、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3〕2676號)中也明確了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定價的基本原則。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對非基本用水需求,價格要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二是促進公平負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并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多用水多負擔。三是堅持因地制宜。根據各地水資源稟賦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用水習慣等因素,制定符合實際、確保實效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二、現行節水價格政策
一是實施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2008年我局就已出臺《關于慈溪市自來水總公司供水范圍內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的通知》(慈發改價〔2008〕4號),對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范圍內居民生活用水現行實施階梯水價制度,2017年完成橫河、掌起、附海、匡堰及龍山等鎮水價改革后,實現全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全覆蓋。以城區居民階梯水價為例,第一級水價每立方米3.65元(13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級水價每立方米5.18元(14-25立方米),第三級水價每立方米6.70元(26立方米及以上),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前提下,適當拉開第二、三階梯價差,達到促進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的目的。且市發改局將根據上級精神,適時調整階梯用量,抑制不合理用水,提高節水成效。二是實行非居民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以定額用水為基礎,根據《浙江省用(取)水定額(2019年)》、《關于加快落實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通知》(甬水資〔2024〕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發展情況,跟蹤用水變化,分步、分批對非居民用水戶實施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三、其他促進節約用水的舉措
為提高居民節水意識,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市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堅持以柔性宣傳為基礎,推動節水宣教走心走深走實。持續豐富節水宣傳載體和手段,以“線上+線下”“定點+定時”“常規+專項”等多種模式,結合世界水日、城市節水用水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節水宣傳日,多渠道、分層次開展節水宣傳。開展節水“六進”活動,進社區、進廣場、進機關、進鄉村、進企業宣傳,通過講解水質水價內容、派發節水器具、上門維修漏水管道等形式,切實將節水服務融入到生活中;同時深挖網絡媒體資源,利用“慈曉”等公眾號發布形式多樣的節水活動信息及節水小知識,讓“愛水、惜水、護水”成為市民的內心自覺。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水利事業和居民用水價格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