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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02827342755727/2025-192704

發布機構:

市文廣旅體局

組配分類: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主題分類:

其他

發布日期:

2025-09-04

成文日期:

2025-09-04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2024年度單位決算

發布日期:2025-09-04 15:03 信息來源:市文廣旅體局

目錄

一、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2024年度單位決算公開表

三、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一、概況

(一)單位職責

1、統籌推進全市文化體育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游業和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2、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相關政策措施。
  3、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文藝作品創作生產,推動各藝術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動。
  4、負責全市體育工作,推進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重大體育比賽和體育惠民項目,負責承辦上級重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指導基層體育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依法管理健身氣功。監督管理全市體育彩票銷售。指導、管理體育總會工作和市級單項體育協會業務活動。
  5、負責全市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資產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考古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社會文物管理。負責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工作。
  6、指導文化、旅游和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重大產業項目建設和產業結構升級。
  7、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動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8、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各類文化和旅游資源及旅游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旅游景區和旅游度假區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全域旅游。
  9、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范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旅游和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廣電旅游體育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工作。
  10、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指導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11、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行政審批工作。
  12、指導監督并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指導監督鎮、街道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級督辦的大案要案查處,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13、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文化、旅游、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指導、管理全市旅游市場開發和形象推廣。
  14、指導全市文化、旅游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參與和組織實施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負責全市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推進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內設:辦公室、藝術和公共服務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產業資源推廣科、體育科、行政審批科、財務審計科、市場管理科(廣播電視科)、文物管理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

二、2024年度單位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7076.84萬元,支出總計7076.8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各減少12015.82萬元和12015.82萬元,下降62.93%和62.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支付疫情隔離點經費,2024年度不包含該項經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7060.52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7054.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5576.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1478.2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00萬元),占收入合計99.91%;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其他收入6.02萬元,占收入合計0.0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7062.7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31萬元,占26.09%;項目支出5220.39萬元,占73.91%;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7054.51萬元,支出總計7054.51萬元,與2023年相比,各減少12014.31萬元和12014.31萬元,下降63.00%和63.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支付疫情隔離點經費,2024年度不包含該項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10336.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8.25%,主要原因是文化體育發展資金、體彩公益金等經費細化分配至下屬單位支出,部門項目年中預算調減。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76.1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8.95%。與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1849.73萬元,下降68.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支付疫情隔離點經費,2024年度不包含該項經費。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76.1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7.69萬元,占0.50%;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5105.16萬元,占91.5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54.05萬元,占4.56%;衛生健康(類)支出61.49萬元,占1.1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農林水(類)支出1.41萬元,占0.0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住房保障(類)支出126.35萬元,占2.27%;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6974.63萬元,支出決算為5576.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9.95%,主要原因是文化體育發展資金細化分配至下屬單位支出,部分項目預算調減。其中: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委員視察(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3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局本級年中下達政協委員界別組費用。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6.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年中下達“十五五”規劃重大前期課題編制經費。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8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年中追加兩新組織黨組織經費。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320.11萬元,支出決算為1356.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7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關新招錄公務員等。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機關服務(項)。年初預算為40.99萬元,支出決算為37.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4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人員工資調整等。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年初預算為28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體育發展資金細化分配至圖書館支出。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年初預算為1800萬元,支出決算為18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年初預算為180.1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體育發展資金細化分配至文化館支出。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項)。年初預算為68萬元,支出決算為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年初預算為219.6萬元,支出決算為268.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3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補助資金。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年初預算為16萬元,支出決算為14.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5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執法質監經費正常結余。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4萬元,支出決算為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311.36萬元,支出決算為1420.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1.4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旅游產業扶持資金預算調減、部分文化體育發展資金細化分配至各鎮街道支出。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年初預算為215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體育發展資金細化分配至文保中心支出。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場館(項)。年初預算為20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城區學校場館開放委托第三方運營管理項目調整至教育部門支出。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群眾體育(項)。年初預算為8萬元,支出決算為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6.11萬元,支出決算為126.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5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體育資金細化分配至各鎮街道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40萬元,支出決算為40.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9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4年新增退休人員。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44萬元,支出決算為1.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2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活動費正常結余。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5.91萬元,支出決算為128.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2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社保基數調整。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62.96萬元,支出決算為64.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2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社保基數調整。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9.2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去世,追加撫恤金。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45.12萬元,支出決算為44.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5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退休人員醫保基數高于新錄用人員。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86萬元,支出決算為1.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6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醫保基數調整。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14.66萬元,支出決算為14.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2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醫保基數調整。

農林水支出(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支出決算為1.4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發改分配對口支援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25.41萬元,支出決算為126.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7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積金基數調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36.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594.7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41.5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專用設備購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78.2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0.93%。與2023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64.71萬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基建項目支出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78.2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33.07萬元,占2.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630.97萬元,占42.68%;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814.17萬元,占55.08%;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362.00萬元,支出決算為1478.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3.97%,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建項目根據上級要求或工作進度預算調減、部分體彩公益金預算分配至體管中心或其他部門支出。其中: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旅游發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開發項目補助(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3.0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達國家旅游發展基金。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38萬元,支出決算為418.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9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城河體育運動核心區(市體育中心、體育館改造二期工程)項目預算收回。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550萬元,支出決算為164.6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9.9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登山健身步道系統化整合提升工程項目、精品線路創建專項經費項目預算調減。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0萬元,支出決算為47.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7.8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鳴鶴新五房修繕工程項目工程決算未完成,尾款尚未支付。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74萬元,支出決算為814.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5.2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體彩公益金及上級體育資金細化分配至體管中心或其他部門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13.88萬元,支出決算為13.3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6.04%,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經費。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占0.00%,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5.74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回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7.13萬元,占53.49%,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25萬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經費;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21萬元,占46.59%,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45萬元,增長7.90%,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務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7.38萬元,支出決算為7.1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6.61%。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7.38萬元,支出決算為7.13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96.61%。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主要用于公務用車保有車輛及派駐本部門車輛所需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一輛為機關事務局調入)。

(3)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6.50萬元,支出決算為6.21萬元,完成預算的95.54%。主要用于接待旅游體育產業招商、上級部門視察、文化體育活動交流等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支出。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國內公務接待34批次,累計406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00萬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6.21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旅游體育產業招商、上級部門視察、文化體育活動交流等支出,接待34批次,406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227.49萬元,支出決算為241.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1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物業費差額;比2023年度增加13.68萬元,增長6.00%,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公業務費增加。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02.7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7.2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225.4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21.9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8.3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11.2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97.46%;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77.22%,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6.71%。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7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組織對2024年度預算所有項目支出(包括涉密項目,不包括純自有資金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其中單位自評項目25個,涉及預算資金4975.52萬元;部門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資金0萬元。

本年無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2.單位自評結果詳見“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3.部門評價結果詳見“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說明:

1.單位自評表及匯總表可通過“智慧財政”系統中“單位自評報表查詢—預算項目單位自評情況匯總表”模塊批量下載。

2.單位自評是指預算部門組織部門本級和所屬單位對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單位自評的主要形式為填表自評,單位自評的實施主體一般為部門內設業務機構或下屬預算單位。各部門(單位)可通過“智慧財政”系統線上報送。部門評價是指預算部門根據相關要求,對本部門的項目組織開展績效評價,部門評價一般要形成評價報告。財政評價是財政部門對預算部門的項目組織開展的績效評價。財政評價項目由市財政局在“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公開。)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8.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1.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和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保有車輛及派駐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委員視察(項):反映政協文員開展各類視察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2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和旅游(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2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2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場(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2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項):反映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動的支出。

2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2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反映文化和旅游執法檢查等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支出。

2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3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體育場館(項):反映體育場館建設及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3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群眾體育(項):反映業余體校和全民健身等群眾體育活動方面的支出。

3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體育方面的支出。 ?

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3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3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3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4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4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42.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旅游發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開發項目補助(項):反映旅游發展基金安排用于補助地方旅游開發項目的經費支出(通過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直接撥付)。

45.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6.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7.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48.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反映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1 -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決算公開表組.xlsx附件2 -慈溪大劇院委托經營管理經費績效公開表格.xls附件3 - 登山健身步道系統化整合提升工程績效公開表格.xls附件4 - 旅游產業扶持資金績效公開表格.xls附件5 - 體彩公益金績效公開表格.xls附件6 - 體育中心、體育館與圖書館提升工程績效公開表格.xls附件7 - 文化體育發展資金績效公開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