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6-195030
市公安局
通知公告
公安
2026-01-19
2026-01-19
面向社會
下列車輛已被前灣新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扣留超過 60 日尚未接受處理,請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依法應當補辦的相關手續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的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仍不接受處理的,本大隊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等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聯系人:馬警官 ;聯系電話0574-89388716。
特此公告。
前灣新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