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5-194905
市商務局
規范性文件
BCXD21-2025-0004
有效
其他
2025-12-31
2025-12-26
面向社會
慈商務〔2025〕147號
各鎮(街道)發展服務辦(現代服務業辦)、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經發科,各有關企業:
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消費幫扶實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慈政辦發〔2023〕79號)文件精神,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實施。
慈溪市商務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政策實施細則
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消費幫扶實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慈政辦發〔2023〕79號)文件精神,為鼓勵我市各類經營主體和個人積極采購對口地區幫扶產品,通過消費幫扶幫助對口地區脫貧戶持續增收,推動當地鄉村振興工作,特制訂本獎勵扶持政策。
一、申報對象
采購補助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慈溪市范圍內的各類經營主體;電商促銷幫扶補助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慈溪市范圍內的電子商務企業、納入2025-2026年寧波市消費幫扶企業名錄的慈溪市企業。
二、申報范圍、標準及專項資料
(一)鼓勵各經營主體加大對口地區幫扶產品采購
1.對當年度采購涼山州布拖縣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實施分檔累進補助,其中對35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3%給予補助;對350萬元-550萬元(含)之間的增量部分按4%給予補助;對550萬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5%給予補助。
2.對當年度采購涼山州除布拖縣外寧波市對口的其他10個縣、西昌市等地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實施分檔累進補助,其中對35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2%給予補助;對350萬元-550萬元(含)之間的增量部分按3%給予補助;對550萬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4%給予補助。
3.對當年度采購常山縣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實施分檔累進補助,其中對2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5%給予補助;對200-400萬元(含)之間的增量部分按2%給予補助;對400萬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3%給予補助。
4.對當年度采購蚌埠市、黃岡市、延邊州等地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實施分檔累進補助,其中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2%給予補助;對50萬元-200萬元(含)之間的增量部分按3%給予補助;對200萬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4%給予補助。
專項資料:1.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采購憑證匯總表(附件2,紙質和電子稿均需報送);2.采購協議或采購合同。3.采購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付款給個人的,需提供由稅務局代開的發票及對方身份證復印件)。
(二)電商促銷幫扶
對本市電商企業、入圍2025-2026年寧波市消費幫扶名單的本市企業在各大電商平臺開展寧波市對口涼山州各縣特色農產品專題促銷活動的,單次活動按平臺費50%給予補助。
專項資料:1.支付電商平臺費用的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2.促銷專題頁面截圖及后臺成交數據截圖;3.活動情況總結。
三、申報及審核兌現
(一)申報
由市商務局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市商務局提交申報資料(一式兩份)。申報資料包括:1.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非企業單位可提交由相關部門發放的登記證書復印件);2.《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資金申報表》(附件1); 3.申報政策所需專項資料。
(二)審核兌現
市商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向稅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等部門征求意見,面向社會公示,對符合條件的由市商務局提請市財政局聯文下達補助資金。
四、政策實施要求
本實施政策要求的所有數據統計期限為2025年1月1日— 2025年11月30日(匯款相關憑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
五、其他說明
本政策補助資金預算總額400萬元,申報核定總金額超過預算總金額的,在既定金額下按同比例扣減。單家企業采購補助累計不超過50萬元,單家企業電商促銷補助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一年。原《關于印發<2024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慈商務〔2024〕87號)廢止。
附件 : 1.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資金申請表
? ? ? ? ? 2.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采購憑證匯總表
原文件及附件下載:慈商務〔2025〕147號 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