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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廣旅體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其他
2026-03-16
2026-03-16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6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6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6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6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九、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統籌推進全市文化體育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游業和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和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相關政策措施。
(三)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文藝作品創作生產,推動各藝術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動。
(四)負責全市體育工作,推進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重大體育比賽和體育惠民項目,負責承辦上級重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指導基層體育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依法管理健身氣功。監督管理全市體育彩票銷售。指導、管理體育總會工作和市級單項體育協會業務活動。
(五)負責全市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資產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考古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社會文物管理。負責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工作。
(六)指導文化、旅游和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重大產業項目建設和產業結構升級。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動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各類文化和旅游資源及旅游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旅游景區和旅游度假區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全域旅游。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范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旅游和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廣電旅游體育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工作。
(十)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指導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一)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行政審批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并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指導監督鎮、街道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級督辦的大案要案查處,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博物、旅游、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文化、旅游、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指導、管理全市旅游市場開發和形象推廣。
(十四)指導全市文化、旅游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參與和組織實施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負責全市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推進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單位預算包括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預算。
第二部分 2026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6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6年收支總預算8900.81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結轉下年。
二、2026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6年收入預算8900.8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20.95萬元,增長35.27%,主要是:中央文化資金下達增加及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體育專項資金、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年初預算安排在局本級,年中細化分配至各局屬單位及鎮街道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55.43萬元,占73.66%;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793.10萬元,占20.14%;其他收入223.50萬元,占2.51%;上年結轉收入328.78萬元,占3.69%。
三、2026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6年支出預算8876.3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10.02萬元,增長35.18%,主要是:中央文化資金下達增加及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體育專項資金、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年初預算安排在局本級,年中細化分配至各局屬單位及鎮街道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5.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6560.4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40.6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3.6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0.23萬元、其他支出(類)1876.45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623.4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39.94萬元,項目支出7013.00萬元。
四、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8656.39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55.4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793.10萬元、上年結轉307.86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6345.4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40.6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3.6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0.23萬元、其他支出(類)1876.45萬元。
五、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779.9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5578.8萬元增加1201.14萬元,增加21.53%,主要原因是中央文化資金下達增加及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年初預算安排在局本級,年中細化分配至各局屬單位及鎮街道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6345.45萬元,占93.5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40.66萬元,占3.54%;衛生健康支出(類)63.60萬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類)130.23萬元,占1.9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1385.0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6.52萬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中追加物業費及2024未還托收的殘保金。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機關服務(項)43.8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84萬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與上年持平。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158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85.00萬元,增長21.92%,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分慈溪大劇院委托經營管理經費列支項目統籌改為中央文化資金,列支科目改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6年預算暫安排在該項目。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25.5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29萬元,增長1053.85%,主要原因是:上級文化站免費開放經費細化分配至各鎮街道支出,2026年初預算暫安排在我單位。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項)68.0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47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2.82萬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出中包含上級非遺傳承人及非遺項目補助,2026年該項目暫未下達。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12.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3.84萬元,下降73.82%,主要原因是:2025年列支寧波旅游發展專項補助資金,2026年未包含。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3.2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80萬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風景名勝區日常監測管理及旅游資源調查保護項目預算壓減。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2039.1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92.27萬元,增長40.94%,主要原因是:中央文化資金及公共文化服務專項經費年中細化分配至各鎮街道支出,2026年初預算暫安排在我單位。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682.6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676.68萬元,增長11415.01%,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下達國家文物保護資金、寧波文物保護資金及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年中分配至下屬單位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10.4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7.44萬元,增長248.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寧波非國有博物館經費結轉至2026年。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群眾體育(項)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00萬元,下降37.50%,主要原因是:機關體協項目預算壓減。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15.7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6.90萬元,下降51.84%,主要原因是:寧波體育資金尚未下達。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42.0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4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14萬元,增長10.77%,主要原因是:2025年預算未完全執行。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31.48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65.74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46.3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56萬元,增長1.22%,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數調整。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93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5.3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18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數調整。
2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30.2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62萬元,增長2.05%,主要原因是:公積金基數調整。
六、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863.3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23.4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39.9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13.8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46.37%。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本單位2026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6.50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接待文化旅游和體育交流活動、文物保護等支出。2026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單位2026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比上年下降1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無更新公務用車需求。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7.38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保有車輛和派駐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6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八、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單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876.4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889.5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分體育資金細化分配至各鎮街道支出,及2026年新增足球聯賽經費,五人制足球賽俱樂部引進經費調整至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類)1876.45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 1876.45萬元,主要用于老年體育活動經費、五人制足球賽俱樂部引進經費、足球聯賽經費、各項體育上級資金。
九、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6年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9.94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0.88萬元,增長0.37%,主要是行政機關人員增加,公用經費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655.4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635.28萬元。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本單位不單獨公開政府購買服務情況,由部門統一公開。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設備7臺(套)。
本單位2026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本單位不單獨公開績效目標設置情況,由部門統一公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9.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場(院)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1.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與合作(項):指反映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動的支出。
12.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3.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指反映文化和旅游執法檢查等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支出。
15.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文物(款)文物保護(項):指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17.文物(款)博物館(項):指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8.體育(款)群眾體育(項):指反映業余體校和全民健身等群眾體育活動方面的支出。
19.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體育方面的支出。
2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2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6.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反映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附件 -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公開表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