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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026-03-20
2026-03-20
面向社會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寧波金輪磁材技術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高性能電子材料生產項目 | 慈溪市新興產業集群區宗漢街道新興一路330號 | 寧波金輪磁材技術有限公司 | 企業利用現有已建廠房從事高性能電子材料生產。項目主要新增生產設備:真空速凝爐(電加熱)5臺、旋轉式氫破爐12臺、氣流磨5臺、成型壓機50臺、等靜壓機6臺、真空燒結爐60臺、拋丸機3臺、充磁一體機30臺、混粉機15臺、機加工設備若干等。 | / |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及批復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 | (一)排水實行雨污分流。設備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經收集、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處理廠處理,其中氨氮、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效率。拋丸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通過高于15米的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級標準。真空速凝爐抽真空廢氣、燒結爐抽真空廢氣分別經收集處理后通過高于15米的排氣筒排放,其中顆粒物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表2 中有色金屬熔煉爐的二級標準排放限值,同時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相關要求。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執行。 (三)廠區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同時采取切實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加強固廢污染防治。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利用和處置,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廢油桶、廢機油、含油塑料袋、廢濾網及濾芯、廢切削液、廢切削液桶、廢抗氧化劑桶等屬于危險廢物,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要求設置危廢貯存場所,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作安全處置,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含油金屬泥經鑒定,符合《釹鐵硼生產加工回收料》(GB/T23588-2020)標準要求的,不作為固廢進行管理,直接出售至稀土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若不符合,從嚴按危廢管理,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五)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權交易制度。本項目新增顆粒物1.223噸/年。最終全廠總量控制指標為:化學需氧量0.024噸/年、氨氮0.002噸/年、顆粒物1.298噸/年。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你單位要對粉塵治理等重點環境治理設施落實環保設施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并將相關信息報送我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抄送慈溪市應急管理局。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重點環保設施進行設計,并建立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及安全管控臺賬資料,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在按要求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時,應當將環境治理設施一并納入安全評價范圍。同時加強對液氮、液氬、抗氧化劑、切削液、機油、氫氣等原料的運輸、裝卸、貯存、使用等過程的管理,按環評要求落實各項環境風險污染防治措施與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避免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5個工作日)。
聯系人: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聯系電話:0574-63089065、63961742
通訊地址: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6樓608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環東路1428號)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詢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書面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