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25-195207
市衛生健康局
政協委員提案
2025-12-26
2025-12-26
面向社會
葉婷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構建育幼友好型社會的建議》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市認真落實關于上級優化生育政策要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營造全社會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圍。
一、健全托育服務體系
(一)構建多元化托育服務體系。以慈溪市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為引領,托幼一體化為主體,社區嵌入式辦托、用人單位辦托、社會力量辦托等作支撐,構建多元托育服務模式發展,打造“15分鐘托育服務圈”。截至目前,全市每千人托位數達到4.66個,備案托育服務機構153家,總托位7452個,其中普惠托位6084個,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實現了城鄉全覆蓋。
1.建立協同機制。出臺《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成立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成立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機構監管工作專班,明確成員單位責任分工。連續四年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慈溪市民生實事項目。把托育設施融入未來社區創建、公共設施補短板等方式完善提升。
2.打造三級網絡。市級層面推進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以“政企合作、公建民營”形式建設內嵌托育機構,充分結合市婦幼保健院提供托育綜合服務的技術支撐,為我市托育服務機構高質量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及樣板標桿。鎮級層面探索鎮(街道)托育服務中心,扶植培育逍林鎮托育服務中心,統籌區域嬰幼兒照護服務。村(社區)層面打造村(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驛站,使驛站常態化成為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宣傳的重要窗口,普及科學育兒知識的重要陣地。2025年將養育照護指導小組活動納入慈溪市民生實事項目,截至5月底已開展105場。
(二)完善托育保障措施
1.加強財政保障。聯合市財政局出臺《慈溪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專項資金補助辦法(試行)》,對2020年以來新(改、擴)建普惠性托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并分檔落實運營補助,加大對村(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和示范性獎勵的補助,截至2024年共下撥資金645.89萬元,2025年安排資金522.4萬。
2.強化陣地保障。規劃引領謀方向,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縣城承載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實施方案》、《市城鎮社區公共服務集成落地改革專項工作方案》、《慈溪市公共服務設施集成落地規劃傳導和“帶方案”出讓辦法》、《慈溪市“一老一小”朝夕共守惠民工程行動方案》和未來社區、未來鄉村建設規劃,完善“一小”場景搭建。
3.落實政策保障。根據《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落實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照執行居民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標準執行政策,支持托育服務業發展。
(三)提升托育養育質量
1.加強綜合監管。根據《浙江省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浙江省托育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和《浙江省托育機構衛生評價工作指引》,做好我市托育機構備案指導工作。加強與市市監局、市教育局等部門和屬地鎮(街道)聯系溝通,及時排摸登記信息,動態掌握托育機構登記、運行情況。多部門聯動開展托育機構安全生產檢查,嚴守安全底線,推進托育機構專業化、規范化和品牌化發展。每季度對托育機構開展飛行指導,實現托育機構指導全覆蓋。
2.培育托育隊伍。提質培優,打造托育機構“三支隊伍”,我局攜手寧波大學醫學部,委托寧波大學婦女兒童醫院、寧波市兒童生長發育質控中心,舉辦慈溪市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能力提升項目,共開展三期,393名托育機構負責人、保育員、保健人員接受培訓。另外,依托慈溪市婦幼保健院做好保育員崗前培訓,2024年開展2期保育員崗前培訓,共培訓853人。
二、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
(一)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一孩產假 158 天(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六十天),二孩、三孩產假188天(二孩、三孩延長九十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男方享受 15天護理假,護理假期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在子女三周歲內,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兒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在權益保障方面,嚴格按照《浙江省婚假規定》,對未落實保障職工休婚假的權利,落實職工婚假假期及其待遇的企業進行責令改正,切實保障青年婚假權益。定期核查企業考勤、工資發放記錄,重點檢查青年女性孕期、產假期間工資是否足額支付,是否存在變相扣減。設立快速舉報投訴通道,協調解決法定假期薪資克扣等問題,切實保障青年假期權益。
(二)提高婦幼健康服務水平。深入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計劃。優化婚前和孕前優生檢查項目,規范實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做好產前篩查,開展早中孕整合篩查及無創DNA篩查項目,重視中風險、高風險孕婦的風險告知,落實高風險孕婦、中風險的轉診、追蹤、隨訪等管理工作。市婦幼保健院開設婦女心理保健咨詢門診,針對孕產期婦女因懷孕產生的妊娠焦慮、分娩恐懼、產后抑郁等提供相關咨詢與心理支持。構建“醫防護”兒童健康保障網,已完成9家“醫防護”兒童健康管理指導中心建設。全市0-3歲兒童發育篩查率為98.13%,產前篩查率為98.87%;出生缺陷三級預防,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聽力篩查率、先心篩查率分別達到99.82%、99.97%、100%。全市醫療機構嚴重致死致殘出生缺陷發生率0‰。。2024年,慈溪市婦幼保健院入選第一批浙江省級新生兒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單位名單,系全寧波市唯一。
(三)保障生育保險待遇。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產前檢查費用、因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的復通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根據國家、省規定的產假、計劃生育休假的天數,以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醫療費用支付范圍按照全省統一的醫保藥品目錄、服務項目目錄、醫療耗材目錄執行。較多常規性的產前檢查項目、嬰幼兒檢查項目、嬰幼兒藥品已納入醫保,浙江省醫保部門已逐步將分娩鎮痛、早孕期胎兒結構超聲篩查、胎兒系統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部分輔助生殖類項目等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三、迭代升級托育服務數字化應用
浙江省通過迭代升級智慧托育平臺,搭建“浙江省智慧托育系統”,構建起“政府端、機構端、家長端”三端協同的數字化應用體系,持續提升托育服務供給質量與效率,推動托育服務向智能化、精準化發展。平臺以“浙有善育”為核心,實現托育機構備案、從業人員管理、安全運營及嬰幼兒健康監測的全流程數字化監管。家長可通過“浙里辦”一鍵查詢機構資質、預約入托。依托政策支持和持續的功能創新,加速構建“普惠為主、智慧賦能、多元覆蓋”的托育服務生態,打造“浙有善育”的全國樣板。
感謝您對我市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
抄 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提案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婦聯。
聯 系 人:蔣培娜
聯系電話:639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