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8XR/2026-195247
市審計局
審計信息
審計
2026-03-17
2026-03-17
面向社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慈溪市審計局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8月8日對慈溪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2023至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
2023年,市民政局本級預算安排41608.51萬元,實際支出39519.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1萬元,其他運轉類支出1218.57萬元,特定目標類支出36762.65萬元;2024年,市民政局本級預算安排42322.66萬元,實際支出40529.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37萬元,其他運轉類支出1104.24萬元,特定目標類支出37835.28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市民政局2023至2024年度預算管理情況總體較好,預算收支基本真實,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有關財經法規。但審計也發現,市民政局在基本養老服務管理、社會救助資金管理、下屬單位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不足,有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基本養老服務管理不到位。一是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到位,養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制度未及時更新完善、養老服務信息未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等信息資源對接共享。二是對養老服務機構管理不到位,智慧養老綜合平臺管理存在漏洞;對養老機構收費和服務質量管控力度不足。三是對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管控不到位,個別獲補助的養老機構建設主體與運營模式不匹配,補助驗收把關不到位。四是對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審核監管不到位。存在向非全職養老護理員發放津貼,或發放依據不足等現象。
(二)社會救助資金管理不到位。存在未經綜合印證認定直接向2名名下有車人員發放低保補貼;個別不符合條件人員仍列為低保邊緣戶情況。
(三)下屬單位管理不到位。下屬單位在房產出租、項目招標、公務用車、現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操作不規范的情況。
三、審計處理意見及整改情況
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慈溪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提出全面規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監管、健全專項資金全鏈條監管機制、加強內控機制與下屬單位監督等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民政局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已向市發改局遞交了《關于要求核定慈溪市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的申請》;2025年9月起,除送餐服務外,全面使用省“浙里康養”愛心卡平臺開展居家上門服務。收回護理天數未達要求和非全職養老護理員的崗位津貼。對發現的救助資金管理問題作了進一步核實處理。出臺了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下屬單位公務用車及現金等管理。對養老領域信息共享、收費管理等制度方面的問題制訂了整改方案計劃于2026年1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