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5-195247
市市場監管局
通知公告
政務公開
2026-01-05
2025-12-26
面向社會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5〕3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于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5〕436號)、《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操作辦法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5〕130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我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予以公示。
慈溪市市場監管局
2025年12月26日
序 號 | 部門 名稱 | 收費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收費項目 | 收費性質 | 服務內容或涉及事項 | 收費標準 | 標準制定方式及部門 | 政策依據 | 備注 |
1 |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測服務中心 | 事業單位 | 檢驗費 | 市場調節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產品檢測 | 協議收費 | |||
2 |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測服務中心 | 事業單位 | 技術服務費 | 市場調節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校準 | 協議收費 | |||
3 |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測服務中心 | 事業單位 | 技術服務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一般檢定 | 參見浙 價費[2008]333號 | 省物價局 | 參見浙 價費[2008]333號 |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以及《質檢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取消或停征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決定的通知》(國質檢財函〔2017〕140號)的要求 強制檢定按上級規定暫停收費 |
4 |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慈溪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 事業單位 | 檢驗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食品檢測服務 | 15元-300元/檢測項目 | 浙江省物價局及浙江省財政廳等 | 《價格法》、浙價費【1999】449號、浙財綜【1999】116號、浙政辦發[2018]99號、浙價費[2000]147號,發改價格[2003]2357號 |
備注:填報方式詳見浙發改價格〔2025〕130 號中收費目錄清單的編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