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6-195250
市市場監管局
通知公告
政務公開
2026-01-12
2026-01-12
面向社會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經營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現將我市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在華經營外國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報送2025年度報告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送對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慈溪市市場監管部門設立登記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在華經營外國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都應當依法報送2025年度報告。
二、報送時間
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在華經營外國企業的報送時間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報送時間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在法定報送期間內,各類報送主體應當合理安排時間,盡早報送。
三、多報合一
按照《工商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做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8〕42號)、《市場監管總局 商務部 外匯局關于做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238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協同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監信發〔2024〕96號)的要求,海關管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海關或商務、外匯部門、農業部門“多報合一”年報內容。
按照《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全省推行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監信〔2022〕6 號)的要求,在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企業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或寧波市電子稅務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稅務年報和市場監管年報。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將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納入市場監管企業年報“多報合一”相關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52號),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已滿一年的企業,應于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報送上一年度自查報告。
廣告業統計調查制度報表、標準化統計監測制度報表均可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報送。具體填報要求以相關業務主管機構通知為準。
四、報送方式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www.gsxt.gov.cn點擊“導航”至“浙江”)進行填報。完整填報并提交成功即為完成年報,選擇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會公示。年報信息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修改需經登記機關同意。已填報的年度報告信息和歷次修改記錄均依法向社會公示。
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企業在線”微信公眾號或“浙里辦”APP等報送年報。個體工商戶完整填報并提交成功即為完成年度報告,選擇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會公示。
五、法律責任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要求,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大型企業在報送年報時應當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公示,未按照規定公示或公示的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依照上述規定處理。
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報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書》,同時提交其他電子材料。經登記機關審查通過后,代表機構需要貼花的,可持登記證、代表證到登記機關辦理貼花。代表機構年報信息不向社會公示。代表機構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登記證。代表機構提交的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證。
七、電子營業執照(企業碼)申領方式
全市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可通過電子營業執照(企業碼)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報。電子營業執照(企業碼)下載方式:掃描二維碼或者微信、支付寶搜索“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負責人實名認證后可下載電子營業執照(企業碼)。

全市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也可以使用數字證書登錄公示系統報送年報。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zj.gsxt.gov.cn)選擇“企業信息填報”后點擊右側e照通APP下載,掃碼在線申領移動版數字證書。
法人數字證書申領使用等事宜可以撥打數字證書服務熱線(4008884636)咨詢。
八、其他事項
各類經營主體報送年度報告,無需繳納任何費用。為更好地服務經營主體年報工作,請掃碼關注“浙江企業在線”微信公眾號,綁定負責人、聯絡員手機號碼,接收來自市場監管部門的年報等政務信息。

慈溪市年報各聯系所的地址及電話 | |||
序號 | 部門 | 所聯系地址 | 年報咨詢電話 |
1 | 滸山所 | 滸山街道新城大道南路285號 | 63005201 63005193 |
2 | 白沙路所 | 白沙路街道北二環東路1456號 | 58974175 63832157 |
3 | 古塘所 | 古塘街道開發大道198號 | 63021079 |
4 | 宗漢所 | 宗漢街道新江路177號 | 63240938 63244958 |
5 | 坎墩所 | 坎墩街道坎墩西路2號 | 55869119 |
6 | 龍山所 | 龍山鎮官塘路64號 | 63708006 |
7 | 掌起所 | 掌起鎮慈掌路462號 | 58986102 |
8 | 觀海衛所 | 觀海衛鎮廣義路92號 | 63602192 |
9 | 附海所 | 附海鎮銀桂路170號 | 63688911 |
10 | 逍林所 | 逍林鎮樟新南路212號 | 63509958 |
11 | 勝山所 | 勝山鎮塘墩路210號 | 63523733 63523737 |
12 | 新浦所 | 新浦鎮新勝路74號 | 63593650 63593656 |
13 | 橋頭所 | 橋頭鎮橋三路101號 | 63552945 |
14 | 匡堰所 | 匡堰鎮匡堰大道295號 | 63869231 63869239 |
15 | 橫河所 | 橫河鎮上劍山村楊梅大道奔馳4S店對面 | 63266483 |
16 | 長河所 | 長河鎮中橫線68號 | 63400507 |
17 | 周巷所 | 周巷鎮環城北路628號 | 63722357 |
18 | 環創所 | 白沙路街道商務二路38號(上林英才創業園) | 63989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