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212907XM/2019-91596
觀海衛鎮
規范性文件
BCXD68-2019-0001
失效
工業
2019-07-01
2019-07-01
面向社會
觀政〔2019〕60號
為加快全鎮工業經濟轉型發展,進一步提高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推進工作的質量、時效,確保全鎮工業投資項目的優化、有序推進,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除政策安置項目外,鎮域范圍內全部工業投資用地項目。
第二條管理機構。鎮經濟發展服務辦公室會同自然資源、環保等有關涉企單位組成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小組,由負責工業的副鎮長任組長,負責工業投資項目的管理、篩選、評價。
第三條產業條件及項目評價。由鎮經濟發展服務辦公室收集、審核用地申請單位提交的相關材料。申報材料包括:(1)項目建議書,凡進入我鎮各產業功能區塊的工業投資項目,必須符合《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慈政辦發〔2018〕113號)中的指導性控制指標,包括容積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和R&D投入強度等6個指標;(2)投資方原企業近3年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3)其他證明材料等。
(一)凡投資者為下列企業的,可優先保障:
(1)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的;
(2)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的;
(3)企業為擬上市企業、股份制改造企業的;
(4)“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A檔企業的;
(5)企業為外資企業,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
(6)慈溪市級以上重大投資項目的;
(7)企業為成長潛力型企業的。
(二)凡投資者為下列企業的,一般不列入評價范圍:
(1)5年內有出售廠房、土地行為的;
(2)現有廠房、土地閑置或出租的;
(3)“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D檔企業新增同類產能項目的。
召開鎮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小組會議,根據項目評審情況提出建議名單;鎮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小組初審意見提交鎮黨委擴大會議決定后確認。
第四條項目準入意向。根據年度工業發展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評價確認意見,由觀海衛鎮人民政府與項目投資單位(人)簽訂工業項目投資意向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事項。
第五條項目前期保證。確定供地項目計劃后,項目投資單位(人)與觀海衛鎮人民政府簽訂《投資意向書》并繳納投資意向保證金8萬元/畝(不計息),另向觀海衛鎮人民政府預交擬供地地塊指標報批及政策處理費等相關費用,在市級返還本級成本、收益后予以退還(不計息)。單地塊如情況復雜,政策處理難度較大,與擬供地企業另行協商。
第六條項目用地出讓。進入土地網上交易程序,競買人在土地競拍前須完成注冊地為觀海衛鎮的工商和稅務登記,向觀海衛鎮人民政府提出競買申請,提交項目建議書等文件,由觀海衛鎮人民政府出具準入條件初審意見,競買申請人憑此意見向市經信局辦理競買人項目準入意見書,再根據網上交易系統規則參與地塊競買。競得后在規定時限內,持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及合同簽訂。如招拍掛程序有調整,按上級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
競買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前,須與觀海衛鎮人民政府簽訂《“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投資意向保證金自動轉作履約保證金8萬元/畝(不計息),同時繳納12萬元/畝土地其他政策處理費。
第七條保證金退還程序。在投資人競得土地后,應依照相關文件規定組織建設、投產。符合《“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約定的建設期限、竣工驗收條件、達產指標等要求,保證金予以退還,否則,根據《“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相關條款,追究違約責任。
第八條招商引資項目、重大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相關政策可另行商議。
第九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觀政〔2018〕70號同時廢止。此前發布的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條? 本辦法由觀海衛鎮經濟發展服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觀海衛鎮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