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576343P/2023-178913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規范性文件
BCXD62-2023-0001
失效
優撫安置
2023-07-17
2023-07-17
面向社會
慈退役軍人局〔2023〕29號
各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征兵領導小組,各高校征兵工作站:
根據《關于轉發慈溪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管理辦法》(慈政辦發〔2007〕169號)和《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的通知》(浙退役軍人廳發〔2022〕49號)文件精神,以2022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統計指標為基礎,結合城鄉人口比例測算確定我市2023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2023年義務兵家庭年優待金標準為43920元。
二、去邊增優標準
(一)新兵征集時赴新疆、寧夏、青海、甘肅、內蒙古五省(區)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增發50%,即年增發家庭優待金21960元。
(二)赴西藏服役的義務兵,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增發200%,即年增發家庭優待金87840元。
上述對象中,若該家庭是多名義務兵的,均給予多名優待。
三、精簡回鄉復員軍人
按義務兵家庭年優待金標準的30%發給,即年人均優待13176元。
四、立功人員獎勵
按照《關于轉發慈溪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管理辦法》(慈政辦發〔2007〕169號)文件規定發放。
五、各部門職責
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向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本市符合發放條件的義務兵服役情況及領取人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等信息,服役情況包含赴邊遠艱苦地區服役證明等材料。對因特殊原因導致服役情況變動的、領取人變更或領取人信息變化的,需及時函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提供的符合發放條件的義務兵服役情況和領取人相關信息編制家庭優待金發放花名冊并交市財政局。
市財政局嚴格審核并及時按規定撥付資金。
慈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慈溪市財政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23年7月17日
請下載原文:
慈退役軍人局〔2023〕29號關于明確2023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