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3-181979
市農業農村局
文件解讀
農業、畜牧業、漁業
2023-09-26
2023-09-26
面向社會
一、出臺背景
為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貫徹落實“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動要求, 加快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應用。 ??
二、制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配方肥推廣應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農專發〔2022〕10號)、《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寧波市配方肥推廣應用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甬農發〔2022〕124號)和《2023年慈溪市全面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 》(慈政辦發〔2023〕5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內容
本文件分為三大塊內容,具體為:一是配方肥應用端補貼對象、標準和流程。單季同一主要農作物(包括水稻、大小麥、油菜、豆類、薯類、玉米等)種植10畝以上,并施用符合要求的配方肥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種植戶等生產主體,給予420元/噸補助。單季作物申報補貼的配方肥施用總量不超過60 kg/畝;補貼發放流程包括申報對象申請、村級確認、鄉鎮(街道、園區)審核與公示、市級核查和發文兌付五個環節。二是配方肥供應端獎勵對象和獎勵辦法。通過年度考核的備案供肥企業給予50元/噸的獎勵;經備案供肥企業授權并銷售備案配方肥的基層農資店,按實名登記完善的備案配方肥銷售量給予100元/噸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0.8萬元。三是監督管理。從以下三個方面抓落實,保障補貼資金發放:市農業農村局統籌協調指導與核查監督、各鎮(街道、園區)嚴格把關與政策宣傳、供肥企業與授權農資店及應用主體如實申報和積極配合。
四、文件實施日期和解讀單位
該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內容如有不清楚或者異議的,以慈溪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解釋為準。
五、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政策解讀人:高丹娜
聯系方式:0574-6397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