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21F/2026-195132
勝山鎮
文件解讀
其他
2026-01-21
2026-01-21
面向社會
一、背景情況
為保障國家及省級最新政策法規的有效貫徹實施,確保政令暢通,我鎮針對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存在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工作任務已完成或適用期已屆滿等問題,及時組織開展清理工作,以消除制度執行中的障礙,優化制度環境。
二、制定的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制定機關全面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后,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解讀的主要內容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要求,我鎮對自行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決定廢止2件,現予以公布。
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件)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 關于印發《勝山鎮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 勝政〔2022〕18號 |
2?? ? | 關于公布勝山鎮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勝政〔2023〕20號 |